铜陵台、APP豚云讯(记者 任敏)《铜陵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已于8月29日发布施行,对城建档案管理相关事项进行明确和规范。日前,市自规局召开发布会,对修订情况进行了公布。
新修订的《办法》较原《办法》相比,进一步理顺了管理体制机制,明确我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进一步规范档案验收制度,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落实联合验收相关要求。取消关于工程档案“预验收”的规定,将工程档案验收纳入“建设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中;进一步明确工程档案报送责任,明确建设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负总责;进一步完善城建档案便民服务方式,明确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完善城建档案利用流程,提供便民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并定期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开放档案。
来源:铜陵新闻综合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