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
三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发布通告
11月17日(星期日)
8:00至12:00
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
火炬实地传递期间
实施道路交通管制
据悉,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火炬实地传递活动将于11月17日上午在三亚举行,本次火炬传递采取海陆空连传方式举行。
陆地传递活动在三亚市海虹广场(起点)—海月广场之间沙滩和道路上进行;
空中传递活动从海月广场—鹿回头滨河公园进行;
海上传递活动从鹿回头滨河公园—帆船港码头之间进行。
为确保活动举办期间火炬陆地传递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火炬陆地传递期间对三亚湾路分时、分段实行交通临时管制。
1.三亚湾路海虹广场至三亚湾10号停车场路段实行半幅单向交通管制,管制由海虹广场往海月广场方向半幅道路。
2.三亚湾路三亚湾10号停车场至海月广场路段实行道路双向管制,禁止一切车辆在管制道路通行和停放,各类需要通行车辆请按交通引导标志绕行。
三亚湾路管制路段内沿线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请于交通管制前自行驶离,或于路段解除交通管制后通行。需要横跨道路步行的市民游客,请配合沿线执勤的公安民辅警管理,在适当时间由公安执勤民辅警组织过街。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
记者:李梦楠 通讯员:徐喆
责任编辑:刘阳秀
内容审核:林叶
值班总监:黄敏
值班主任:李国栋
总监制:曹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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