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德清发布房产新政

政务   2024-11-29 16:17   浙江  

近日,

德清县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

住房消费满足住房需求的通知》,

对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契税、公积金政策等作出新的调整。

一起来看具体内容👇


关于进一步促进住房消费

满足住房需求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重要决策部署,鼓励和促进住房消费提质,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有效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


鼓励拟换房人、开发企业与经纪机构签订三方服务协议,锁定新房房源并设定一定期限的“免责期”。“免责期”内若旧房售出,则新房购买继续进行若旧房未售出,则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条件解除认购协议(实施时间:2024年11月18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具体细则由县房地产业协会制定)。


请扫描上方二维码查看相关文件

二、实行商品住房契税补助


2024年11月18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含)期间,个人购买本县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的(以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为准),所缴纳契税按实际缴纳地方留存部分为限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万元/套


三、落实公积金惠民政策


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额度的规定,实行公积金贷款累计次数限制,累计公积金贷款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前期已使用的公积金贷款合并计算为一次。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为70万元多孩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为91万元


前期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县域内名下首套房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四、落实金融相关政策


积极推动县内银行机构执行存量房贷降息30BP政策二套房首付最低15%政策,降低购房贷款家庭利息支出,减轻购房负担。



咨询电话



德清县建设局:

0572-8061025、0572-8076627,0572-8075682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德清县分中心:

0572-8060405


德清金融监管支局:

0572-8077191


-END-

编 辑:吴娇媚

审 核:夏建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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