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首次在青海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具体安排如下:
拟在我省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5人,具体招飞计划以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最终面向社会公布数为准,学制四年,在本科提前批录取。
1.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春秋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京东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等国内民航运输企业飞行员(含客运、货运)。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教师。
1.招飞对象和范围:招收参加2025年青海省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男性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年龄16—20周岁(2005年9月1日后——2009年8月31日前出生),外语限考英语。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必须为“物理+化学”(考生必须选考该两科目方可报考)。
2.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志愿从事中国民航事业,积极弘扬和践行当代民航精神,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标准。
3.身体条件:身体通过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指定的民航体检鉴定机构招飞体检。
4.心理品质条件:参加民航局组织的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符合检测要求。
5.文化条件:高考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线,各省(区、市)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当地当年高考文化课总分60%执行;英语高考单科原始成绩达到95分(含)以上;控制线上考生以文化课总分(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1.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考生,须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招飞系统(https://gaokao.chsi.com.cn/gkzt/mhzf或http://mhzf.caac.gov.cn),进行考生注册、填报招飞志愿、信息查询以及参加招飞初选(综合面试、外科筛选、英语测试、飞行员职业能力测试)、体检鉴定(含飞行职业心理学检测)、确认有效招飞申请和民用航空安全背景审查等高考前选拔工作。考生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有效招飞志愿”,将作为考生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高考志愿的依据,即“有效招飞志愿”。系统中未确认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本校志愿的,视为无效志愿,将不予录取。根据民航招飞工作流程,招飞系统于2024年10月24日开通考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在部分市、州设点,对报名考生进行招飞初选,考生可就近选择站点参加初选选拔(关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官方微信公众号招飞初选地点通知),初选前详细阅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附件2),并如实填写《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选表》(附件1)。
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组织通过招飞初选的考生进行招飞上站体检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初选现场通知)。未经招飞初选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招飞上站体检;体检实行单项淘汰制。考生往返路费、食宿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4.对体检合格考生,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将派工作人员到考生所在中学及父母亲单位进行背景调查。
5.体检、背景调查、心理测试合格,报考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高考前要有通过招飞系统确认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有效招飞志愿”,高考后成绩出来前考生须与学校签定报考承诺书(未签定者视作放弃报考),填报志愿时要在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填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志愿。对达到民航招飞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根据填报志愿(招飞系统“有效招飞志愿”和高考本科提前批第一志愿缺一不可,且须一致)、高考成绩,按公布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录取考生必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或学校指定的用人单位(各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
请考生自行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数字招考服务大厅模块“表格下载”中自行下载报名相关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飞行技术专业学生初选表》和《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5883861217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生处(邮政编码:61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