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炒粉配两瓶药酒,吉安彭某被抓了!

民生   2025-01-19 19:31   江西  
“警察同志,

今天早上营业期间,

我发现店里的东西被盗!”

1月5日8时许

吉安县公安局工业园派出所

接到辖区超市员工小付报警求助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据小付介绍

其当天早上在清点货物时

察觉货架上少了两瓶药酒

随后到收银台对账发现

并没有这两瓶药酒的销售记录

遂即报警求助

▲嫌疑男子在超市的怪异行为。


了解情况后

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研判分析

发现当天早上7时48分

一名头戴红色头盔

身穿黑色上衣的嫌疑男子

似是用手往袖子里藏东西

并在监控遮挡区低头停留数秒

其十分怪异的行为

引起了民警的高度怀疑


经过进一步调查

民警锁定了该嫌疑男子彭某

身份及其居住地点

当日上午8时30分

民警前往抓捕

在路过街边的一家早餐店时

无意中瞥见店内

有一人身形与彭某极其相似

民警经过再三确认后

确定此人就是彭某

于是抓准时机

一个箭步冲上去

当场将其抓获归案

并找到被盗的两瓶药酒

▲民警找到了被盗的两瓶。


到案后

彭某对其盗窃药酒

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据彭某供述

其当天来该店吃早餐

与老板定好一碗炒粉后

想去买瓶酒来做搭配

便来到早餐店斜对面的超市中

彭某发现该超市出入口处

没有设置报警器

于是贪念四起

将货架上两个体积较小

不易发现的杯装药酒

偷偷藏进袖口里盗走

而后回到了早餐店

没想到在等炒粉的间隙

等来了民警的“问候”

▲彭某已被吉安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目前

被盗的两瓶药酒

已被民警返还给超市

彭某因盗窃已被吉安县公安局

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吉安县公安局

吉安能量
传播吉安文化,社会新闻热点,打造本地生活自媒体.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