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来啦!全市交警以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
政务
2024-12-02 17:26
黑龙江
为从源头上强化交通安全管理,增强百姓群众安全意识与文明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2月2日,黑河市公安交警部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紧密围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成功举办第13个“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交警支队政委周乃涛、副支队长宁万东带领民警们走进黑河市国际公路客运站及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广大客运与货运车辆驾驶人传授了具体而实用的交通安全知识,要求广大驾驶人自觉抵制交通陋习,做到职责到位、安全到位,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黑河市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鸿国,副总经理赵志富,副总经理张德秋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参加活动。全市各级公安交警部门紧紧围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安排警力在农村、商超、广场等地设立宣传咨询点,通过展出宣传板,分发交通安全宣传册和宣传页,讲解交通事故案例等形式,向百姓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养成文明、安全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全力抵制驾驶人酒醉驾、超速、超员、无牌无证、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发生,积极提醒大家不乘坐超员超载车辆,乘车时系好安全带,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杜绝车窗抛物,养成良好的乘车习惯,严禁人、车“带病”上路,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注意出行安全,自觉抵制交通陋习,严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民辅警深入各配送企业和餐饮场所,紧扣“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悬挂横幅、摆放展板,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路口文明礼让、“拒绝酒驾”等宣传活动,向商家和群众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和纪念品,并普及如何避免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时该如何求助、怎样保护自己等交通安全常识,让商家和群众从“耳边听”,延伸到“心中记”,进一步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交通违法行为,全力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平安,为加强警民、警企共建联动发动群众和社会公益力量,进一步完善全民共同参与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让交通法治理念延伸到社会各个角落。
在社区,民辅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通过讲解本地实际发生的交通事故案例,开展现场互动提问,针对各类群体出行特点与参与交通的实际情况,详细讲解如何安全走路、安全骑车、安全开车和安全乘车,并重点讲解视野盲区、道路上玩耍、鬼探头等儿童常见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以及超员超速,酒后驾驶、抢闯红灯、逆向行驶行驶、行人橫穿公路不走斑马线、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生动展示了危险情况和后果,使广大交通参与者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的重要性,也提升了百姓群众应对交通事故风险的能力,扩大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社会面知晓度,营造了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编辑:姜润康
责编:梁春雷
审核:宁万东
法律顾问:华海微(黑龙江边陲律正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