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传消息,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总指挥长李万峰公开呼吁:在电动车管理的过程中,应该避免过度严苛的做法,特别是不能轻易没收老百姓一个月收入才能购置的电动车。这种没收行为不仅显得不人性化,更违背了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他同时指出,“骑电动车的人,都是最底层的人,最艰辛的人,他们起早贪黑、风里来、雨里去,为的就是活下来,电动车就是他们唯一的交通工具,特别是对于外卖小哥、快递小哥来说,甚至可以说就是他们的饭碗,你却以各种理由要罚款、要收缴,你不是断他们的活路吗?这是我们需要的发展吗?”可以说,李万峰的这一席话,直击很多网友的心底,说出了广大老百姓的心声,得到了全国网友的高度赞扬。
是啊,我们大家都知道,往往制定出一些政策的人,大多都是坐在办公室里喝喝茶,看看报纸。或者是在一群人的簇拥之下,到全国各地进行所谓的“调研”,他们不仅从没有过底层老百姓生活的经历,更不明白底层老百姓的所想所盼和所需,只是听听一些官员的汇报,然后根据自己的猜测,就想当然的制定出了一些所谓的政策规定。而他们本身,可能根本都没有真正体会过这些生活,更不用每天自己接送孩子,还不用自己骑电动车去上班。那么对于这样的“专家”,制定出这样的政策,能够合情合理么?能够体现出广大老百姓的意志么?能够不受到全国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对么?在李万峰看来,如果一个国家和民族连一个骑电动车人都不能容忍,那还谈什么全面发展呢?岂不是笑话?
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电动车是老百姓的私有财产,更是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的。我国宪法里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但是我们从现实中可以发现,即使对于这些老百姓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某些地方随便出台一项或者两项规定,就可以进行没收,有的执法人员甚至追到老百姓的家中查没电动车,这种现象合理么?再者说,今天我们能够对电动车进行肆意没收和罚没,明天会不会以不安全为理由出台一个规定没收电动汽车,会不会以污染大气为理由没收燃油汽车?
如果按照这种逻辑发展下去,那就更可怕了。目前已经有专家提出所谓的房屋年检了,未来的社会是不是有可能会出台一个规定,没有进行房屋年检的房子,政府有权一律没收?再比如汽报废年限的问题,以前是强制15年报废,虽然现在已经改了,改成60万公里强制报废,但是在很多人看来,仍然是不太合理的。如果我们经过合法取得的财产,自己都不能有处置权,而被一纸规定限制,那这样的财产还属于个的财产么?所以说,此次李万峰的话如同一剂良药,不仅让很多老百姓精神为之一振,也给一些政策制定者们提了一个醒:那就是我们一些人不要只从自己的观点出发,忽略了老百姓的生计,不顾老百姓的感觉,从而来达到自己所谓的安全目标。
从另一个方面来讲,如果所有的老百姓再也不骑电动车,再也不花钱买电动车,再也不愿意送孩子去上学,再也不愿意去上班,估计到时候专家就又着急了。为什么非要把事情做绝了之后,我们才知道补救呢?比如当年的计划生育政策,虽然受到了全民的反对,但是仍然强力推进,结果现在呢?大家是响应国家号召了,少生优生了,但是我们的人口已经老龄化了,现在再怎么鼓励大家也不愿意生了,难道这就是我们一些专家想要的结果么?也有的人说,执法人员收的电动车都是无牌无照的,我就纳闷了,谁说无牌无照的就应该没收?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哪一条法律规定无牌无证的就应该收吧,更何况几乎所有的老百姓都没有反对上牌的,难道不是么?
有的网友还有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同样是电动车,同样是交通工具,两轮的就是不安全,四轮就是安全,这很明显不符合常理。因为很多两轮电动车的最高车速也就50公里每小时左右,而四轮的电动车时速能够高达200以上,到底是哪一个不安全?如果说从速度上不能体现,我们说一说充电和自燃也可以,据相关数据统计,新能源电动车近些年充电自燃,禁止自燃和行使自燃的现象频频发生,而新能源车一旦发生自燃,破坏力巨大。尤其是在行驶过程中,一旦车辆发生自燃,很容易导致车门锁死,车内人员无法及时逃出,最后结果如何,大家可想而知,对比一下电动车自燃的事件,哪一个更安全?从另外的角度来讲,两轮电动车的交通事故发生概率比机动车的交通事故率要低得多,所以单纯从安全角度来禁止两轮电动车,是极不合理的。
以前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很多让人不理解的现象很少,但是至近些年经济形势变差的时候,很多奇怪的现象都出现了。以罚款为目的的执法(电动车,高速货车,机动车等等),以收钱为目的的服务(房屋保险,安全检测,医保等),还有恢复国道收费,城市智慧停车等等,让我一度觉得非常惊讶。我以前曾经写过一篇文章《地方财政没钱了,牛鬼蛇神都出现了!老百姓提几个建议供参考》,也充分说明了在当前经济形势不景气的情况下,很多让人觉得不理解的现象都出现了。因此,对于电动车的各种奇怪的思维和规定,我始终有一种猜测,是不是也因为财政没钱了?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交通出行是所有老百姓出行的最大问题,因为需要养家糊口,所以必须借助一定的交通工具。
对于很多老百姓来说,大家现在很多人都不敢消费,也不愿意消费,怎么办?只能从最基础的民生领域下手,通过设置一定的条件,让很多老百姓放弃全国保有数量最大的电动车,转而购买电动汽车或者是燃油车。对于全国老百姓来说,因为现有的两轮电动车不符合新国标,所以必然会被淘汰,为了生活只能购买汽车,这将是一个多么庞大的数字?即使一百个人有一个换了汽车,全国十几亿的人口也能够购买几千万辆汽车,这将产生多么巨大的消费能力,因为汽车不像电动车,汽车周边的商品消费也捆绑较多,比如保险,燃油,充电服务,驾驶业务,车辆违章等等,每一项都能够给国家财政带来巨大的收入,难道不是么?
但是不管如何,我始终认为国家要发展,最重要的就是民生。如果忽略了民生问题,通过给老百姓制造困难,增加生活负担来为国家经济建设服务,在我看来,这是不合理的。因为这些问题和规定本身,并不符合宪法精神,更不符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我们说如果一个国家把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精神都忽略了,那这样的规定和政策很显然是有问题的,而且问题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