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合作市2025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户籍在合作市或在本辖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男性青年,2025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周岁(2007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的男性公民,需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或高校征兵工作站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初次兵役登记。经过初次兵役登记的未服现役的公民,符合预备役条件的,兵役机关可以根据需要,对其进行预备役登记。初次兵役登记可以采取网络登记的方式进行,也可以到兵役登记站现场登记。具体步骤:①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按照网页提示进行登记,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②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和《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到所在乡镇、街道武装部兵役登记站进行现场确认。③完成兵役登记后,乡镇、街道武装部或就读学校兵役登记站向适龄青年发放《兵役登记证》。④本人因身体等特殊原因不能自主完成登记的,可以委托其亲属代为登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应当予以协助。⑤有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完成网上兵役登记后可直接选择“进行报名应征”,无参军意愿的适龄青年选择“申请缓征”,完成当年度兵役登记。⑥往年已进行兵役登记未征集入伍的适龄青年,直接通过“全国征兵网”注册核验,并根据兵役机关通知进行预备役登记。(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处以罚款:①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②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③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担负战备勤务、执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征兵有关政策可关注“甘肃征兵”微信公众号或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合作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941-6664908◆【牢记嘱托建新功 感恩奋进谱新篇】佐盖曼玛镇:推进“两费”收缴工作 筑牢民生“保障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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