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百科   2024-11-25 07:30   山西  


项目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4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考核制度 6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8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9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1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3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15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16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18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19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21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2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制度 24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5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6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27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28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30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31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32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34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36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37

雨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38

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39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0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41

安全内业资料和台帐管理制度 42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43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管理制度 45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9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51

消防保制度 52

食堂炊事员个人卫生制度 53

食品采购、验收安全制度 54

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55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57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58

门卫值管理制度 59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60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措施 61

不扰民施工措施.................................................63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工程项目经理部是公司派驻施工现场直接进行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的生产管理机构,对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上级和本项目有关安全生产方策、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具有针对性强、易操作的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救援预案,并监督实施。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工程规模设置安全监督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部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承担的工程项目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开工前,负责与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项目经理部未经批准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对分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统一协调、管理。

、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部从业人员开工前,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在作业前必须由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当进行起重吊装、砼浇筑、脚手架安拆等危险作业时,应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使其了解、掌握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教育和监督检查从业人员严格执行企业及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如实告之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或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过程,应如实做好记录备案或登记台帐。

、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督促和检查有关人员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并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加强对合作队伍的安全管理。

十一、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和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工艺和设备。

十二、组织审查危险源评价报告,确定重大危险源(风险源),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批,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配备应急抢险器材、组建应急救援队伍。

十三、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并组织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分析,依据“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汲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同时应立即、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不得擅离职守。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

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党工委书记、常务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副职、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

长:

副组长:

员:

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一、安全管理目标:
1.年负伤事故频率:轻伤频率控制在2‰以下;
2.杜绝重伤、死亡、火灾、设备、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
3.达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合格以上标准;
4.社会、业主、员工、相关方的重大投诉为零;
5.工地具体安全管理目标:全员安全教育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

100%争创成都市标准化工地,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二、目标分解

项目经理——施工现场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项目安全生产、安全目标管理,定期考核评定

项目党工委书记——协助项目经理抓好施工组织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及内外关系协调等相关工作。

项目副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工作,检查、检验及时处理事故隐患。
    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专项的施工组织方案。制定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预防措施。

项目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协助项目经理运行本项目安全保证体系,负责审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文件,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项目施工员——负责落实钢脚手架、基坑支护、模板体系等施工专项技术方案的实施及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安全员——负责项目部安全检查,协助项目部有关人员对隐患整改提出处理意见,参加项目部对作业班组的检查、安全教育、定期评定

作业班组——负责施工现场料具设备统一管理,作业班组对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搞好作业区内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进行分项安全交底和作业区的安全检查,并进行班前安全教育。

三、考核方法

1.项目部每年必须同集团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项目部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每个施工人员。

2.项目部每年度自觉接受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和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安全生产全面考核,认真听取和虚心接受他们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项目部每半年对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考核,考核意见上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可结合集团公司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做到边检查边考核,边改进边提高。

5.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市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细则的变化及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变化而作及时修正。

6.项目部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人员由项目经理、项目书记、总工、安全总监等有关科室人员组成安全目标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在考核时必须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

长:

副组长:

员:

7.对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中涌现的先进个人应及时表扬并推广他们的经验。对考核中发现不合格的单位要进行必要的处分。

8.对考核中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检查考核小组应开整改通知书,并进行跟踪验证,相关单位应按照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原则进行整改

9.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分配安全生产考核的直接依据。

10.20162018年安全生产管理年目标(1)千万元产值的事故损失在一万元以内;(2)重大安全事故案次0次/年;(3)千工人伤亡率0人/年,重伤率0人/年,轻伤率5/年;(4)千人职业病发生率0人/次;(5)火灾发生率0案次/年。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营造项目部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提高安全生产的能力,有效预防项目部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会议主要内容

1.传达上级安全生产文件、信息,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

2.总结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和整改措施,同时布置安全工作任务和计划

二、安全会议的时间

项目部每年末召开一次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总结工作大会;每举行一次由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工作会;每召开一次部门安全工作例会;每召开一次由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及施工队安全员参加的安全会议。

三、会议组织

安全工作会议由项目安全总监负责组织召开。

四、考核

安全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由安全质量部统计并作为项目考勤工作的组成部分,纳入个人考勤范围。对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安全工作会议的按旷工处理。

五、记录

安全工作会议由安全资料员负责记录。每次会议举行后,将安全会议有关内容记录在相应的安全台帐上,并下发会议纪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营造良好的安全工作氛围,提高安全生产的预控能力,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项目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研究安全生产奖罚事宜,参与或配合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为了及时准确的掌握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做到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参会人员

1.安全生产例会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质部负责组织,会议由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副经理负责主持。

2.参会人员为: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人员及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

二、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例会每召开一次,设定为每周六,也可根据当前的安全重点而定。

三、主要职责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地方、集团公司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条例、指令和规章制度等。

2.根据上级安全工作总体要求和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提出项目部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安全目标、重点、关键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制定超前性对策措施和解决方案,确定安全生产。

4.贯彻执行上级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并认真督促抓好落实。

5.汇报本安全生产情况;通报本安全检查情况及事故情况;分析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问题;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点;安排下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6.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问题,制定可行的措施,采取相应对策,确保安全施工。

7.征求各部门建议,持续改进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断适应现场,达到管理创新的目的。

四、会议程序

1.会议准备

安质部负责将本安全检查情况、检查的问题、整改情况以及现在还存在的安全隐患和下安全工作重点形成书面材料。

2.会议程序

1)由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副经理组织学习上级近期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和上级指示

2安质部汇报:一是本围绕重点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数量,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情况;二是下安全工作重点及思路

3)项目经理、总工、安全副经理听取发言后,主持分析、研究当前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项目,制定对策措施,明确实施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完成期限

4)每次会后,项目部由安质部的专职安全资料员根据安全例会记录,及时整理形成会议纪要,并整理存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项目部全体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严格遵守各种操作规程,坚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现象。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要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对安全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项目经理、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专职安全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电工、电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持证率要达到100%,抓好新进员工的“三级教育”工作,不通过三级教育的一律不许上岗。

、施工人员必须按规范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严禁穿大衣、短裤,背心或穿拖鞋、皮鞋、高跟鞋上班。

机械设备操作人员要遵守各自的安全操作规程,认真遵守操作的有关规定,不许操作与其不相符的机械设备。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项目部要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配足够的专职安全员。

、要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做到“三相五线制”, 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电气设备与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随便装拆,操作时必须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所租用的机械设备要通过有关部门检测,操作人员要持有相应的有效的操作证,并在使用前签订安全协议

、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队伍要具备专业资质,在使用前要通过相关部门检测合格,物资保设备部负责对其维护保养保障其完好、有效,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十一、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对重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领导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施工现场跟班作业。

十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项工程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经项目总工和监理工程师签字后上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组织有关专家和领导进行论证、审查,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十三、项目开工前、项目总工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十四、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实行专人领用,妥善存放,并设有明显标志,严禁火种。

十五、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按规定配齐备足消防器材,安全质量部负责定期保养检查。

十六、食堂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搞好卫生,严防食物中毒;炊事人员必须经过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十七、项目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人员对预案进行演练。

十八、发生事故时,应对伤者及时进行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准确上报信息,以利事故调查

十九、处理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当事人和身边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为及时发现本项目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管理缺陷、各种隐患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生。不断提高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订本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项目部要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规定是: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检查,安质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专职安全员每天坚持日,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每天检查。

、除了要坚持定期检查外,还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包括专项检查施工用电、机械防护、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高处作业、季节性检查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的安全检查。

、必须加强对安全检查工作的领导项目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亲自组织落实,采取自查与互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重点检查与普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专业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以专业检查为主的方法,对隐患及其整改方案必须亲自确认,并签署意见。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应由项目经理、总工部门的负责人技术人员专职安全人员以及施工队负责人共同承担。

、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1.查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等,是否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是否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充足的资源,是否处理好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

2.查制度:安全生产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与落实。

3.查措施:施工现场各种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规范和标准。

4.查隐患和违章: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事故隐患和“三违”现象。

、每次安全检查都要制定明细的检查表,并严格按照检查表实施系统性的检查,避免随意性和漏项。

、对检查出的隐患和违章现象要由检查负责人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或违章处罚通知单,整改工作必须坚持”原则,即定人、定期、定措施、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标准。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临时预防措施,对危害人身安全的紧急隐患和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的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的,通过整顿要报上级批准后,方可复工。作业班组做好班前、班中和班后及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特别是作业前对作业环境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立即解决和上报,解决后方可开始作业。

、定期的检查应写出检查通报发给各施工队对照整改,拒不整改的要责令其停止施工。

、专职安全员进行日常安全检查过程中,依据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权对违章人员进行制止、处罚和根据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整改等应急措施。对不听从管理的人员、班组或队伍,有权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十一、专职安全员对日常安全检查结果负责。日常检查中对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加以指出、不责令整改的或隐患得不到整改的,也不积极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一旦发生事故要追究其监管责任。

领导干部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项目部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施工技术部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项目经理。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项目部主要领导、施工技术部、安全质量部报告。

、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项目经理请假,并及时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项目经理。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准着便装进入施工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立即要求整改,并对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管理,明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编制、审核、审批,确保专项施工方案顺利实施,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及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要求

1.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时要充分进行施工技术调查并有效利用既有设施、设备。参与编制人员要掌握多方面的知识,一般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规模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由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施工技术部进行编制,形成初步方案,项目部总工程师修改完善,形成报审方案。

2.在参考既有专项施工方案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施工条件进行修改,确保方案适用,具有可操作性。

3.一般项目专项施工方案、规模较大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前,要根据不同方案的工艺、机械设备配置等进行经济、工期、安全性能等指标进行比较,选定经济可行、满足工期、安全可靠的方案。

二、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

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2.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3.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5.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6.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

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为一般规模和超过一定规模两类。专项施工方案的分级审核、审批具体规定及流程如下:

一般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施工技术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审核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项目部施工技术部组织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签字,报公司审核合格后,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经专家组专家评审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

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发布、实施

1.项目部经审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发至项目部领导、相关部门、施工技术部部长、安全质量部部长、施工员、安全员、测量员、施工队负责人、各作业班组长。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以上人员特别是施工队技术负责人、各作业班组长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在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施工技术部应组织现场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书面技术交底。

2.经审批和交底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生产副经理负责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对于按规定需要进行工序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应会同监理单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中,生产副经理对实施的正确性和严肃性负全责。

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

一、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目的及范围

1.编制目的:是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现场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健康与安全,并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2.编制范围:凡可能影响生产安全的事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都应编制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审核、审批

1.项目部安全质量部部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编制应急救援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编制目的和依据、风险分析、应急组织与职责、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信息发布、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培训与演练、奖惩、附则等。

2.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报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项目经理批准执行。

、应急救援预案的教育和演练

1.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项目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及救援程序。

2.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职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应急救援预案的评审和修订

1.为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应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应急救援员由安质部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评审修订,由项目经理批准发布。

2.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1)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2)企业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3)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4)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5)年度风险评价(审),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项目部各部门都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有关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使之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二、项目经理必须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做到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接受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三、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安全培训教育后持证上岗,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四、项目部的特殊工种需接受特种作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定期复审,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由安质部牵头组织,各施工管理部门参与协助。

五、项目部新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作业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后,方准上岗,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1.公司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是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安全知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纪律;安全生产形势及重大事故案例教训;发生事故后如何抢救伤员、排险、保护现场和及时进行报告。

2.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项目施工生产特点,施工现场环境和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施工生产安全基本知识,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施工现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作业,电气设备及高处作业等基本安全知识,防火、防毒、防尘、防爆知识及紧急情况的安全处置和安全疏散知识,防护用品的使用知识及发放标准。

3.作业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其主要内容是作业特点与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班组安全制度和纪律及岗位安全责任制,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及其防范对策,本岗位的作业环境及使用的机械设备

六、电工、焊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司机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准独立操作;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和防治知识教育

、项目部待岗、转岗、换岗人员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由项目部及班组组织,各施工队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参加协助。

、项目部对各施工队要负责统一管理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各施工队要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同时,严格按照本制度落实好各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班前安全活动,是安全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做到遵章守纪,实现安全生产的途径。班组必须做好此项活动。

一、每天每班前15分钟召开班组安全例会(全班组人员依次队列),在布置生产任务的同时,同时布置安全工作,针对不同工种的实际情况或操作时间的位置进行安全交底,使班组人员能够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

二、对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部位、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除了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方案外,还应组织召开由全体操作人员参加的安全会议,交待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克服冒险蛮干,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三、班组长要组织进行班前和班中检查。各班组长在安排工人上岗前,应对作业面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针对当日的施工部位、设备设施,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使操作人员上岗前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各岗位在班前要对所管区域、所用设备、使用工具进行检查。班中要对生产动态进行检查。

四、值日人员应督促本班组人员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检查各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情况,检查各岗位查出问题整改及上报情况。

五、当班安全活动上,应对头一天的安全情况做出总结。

六、班组长应分析工人的安全思想动态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形势,表扬好人好事和需推广的先进安全技术及应吸取的教训。

七、每班做完班前安全讲话后,应及时认真填写班前安全活动记录,当班全体人员必须各自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代签。

八、班组长每周日前将本周安全活动记录交给安全员,安全员检查登记并提出改进意见之后交资料员保管。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的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的危害辨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本办法。

二、开工前,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交底工作。

三、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管理事项实施的重要环节,施工前,由施工员和专职安全员结合具体的施工方法,根据现场的作业条件及环境,以书面形式编制出的安全技术交底资料。

四、安全技术交底的分类及内容

1.安全技术交底分为: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2.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必须要完整,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编制的内容必须结合具体操作部位,贯彻安全技术措施,明确关键部位的安全生产要点、操作及注意事项,保障安全生产的实施。

五、安全技术交底应分级进行、分级管理。安全技术交底要在施工前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时进行,不得后补。

1.总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技术部、施工员、安全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由组织编制该措施的技术负责人向施工技术部、施工员、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应由组织该方案编制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向施工技术部、施工员、专职安全员和作业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项目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组织向作业人员进行施工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和工种变换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危险源交底及监控工作。

5.作业班组长要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每天要对作业人员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的安全技术交底。

、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对施工区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区技术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七、安全技术交底必须是以书面形式进行,交底内容记录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中,并辅以口头讲解。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安全技术交底记录》一式三份,分别由交底人、安全员、接受交底人留存。

八、交底人及专职安全员应在施工生产过程随时对安全技术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制度

、为了提高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经济性和有效性,方便项目部采取统一有效措施加强工程施工管理,防止各类事故发生,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计划的有效实施,确保项目部按照规范进行编制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制订本制度;

、编制者及审核者必须有相应专业工程师以上职称;

、编制者依据设计文件、合同文件和相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工程施工特点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交相关人员审核和审批;

、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技术负责审批,报驻地监理组和总监办审批大型工程或重要的施工方案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编制,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再报驻地监理组和总监办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必须有确保工程安全的安全措施;即: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一般性安全防护措施、特殊性安全防护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方案必须进行专家论证)。根据工程不同特点,各分部分项工程也必须进行安全专项方案和措施的编制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批准后,应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按照不同层次、不同方式、不同要求对所有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应有记录,并应将技术交底记录作为施工原始资料保存归档。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大型机具设备拆装施工方案、验收等资料安质部存档。

二、大型机械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建立机械设备档案存放物资设备部备案存档。

三、一般机械(拌浆机、压浆机、弯曲机、切割机等)每年检修一次,检修后由物资设备部检查验收签字立档。

四、特种机械设备(指:起重设备、龙门、架桥机等)不合格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五、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不得操作与本人所获得的操作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得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种操作证的人员操作,以确保人的安全和机械设备的完好。

六、操作人员按照机械操作规程》和本机说明书规定要求进行操作,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和工作中应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

七、驾驶室或操作室内应保持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八、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严禁机械设备带故障运转或超负荷运转。

九、机械设备在现场停放时,应选择安全的停放地点,关闭好驾驶室(操作室),要拉上制动,不得停放在坡道上,夜间应有人看管。

十、向机械内加油时,附近要严禁烟火;对用水冷却的机械,当气温低于零度时,工作后应及时放水或采取防冻措施,以防冻裂机体。

、放置电动机的地点必须保持干燥,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易燃品。启动高压电开关及高压电机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胶鞋。

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种起重机应装设标明机械性能的指示牌,并根据需要安设卷扬限制器,载荷控制器,联锁开关等装置,轨道式起重机应安置行走限位器及夹轨,使用前应检查试吊。

二、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不得任意更改起重机的性能。

三、操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起吊时,起重物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

四、起吊物件应拉溜绳,速度要均匀,平稳,禁止突然制动和变换方向,起吊物件,应高出障碍物0.5米以上,下落应低速轻放,防止倾倒。物体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

五、建立建全起重机的维修保养,定期检查,安全操作制度,并教育有关人员认真执行。

六、起重机操作人员,司索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驾驶及指挥。

七、起重机的工作地点要有足够的照明设备和畅通的吊运通道。禁止吊物从人头上方越过。

八、起重机的明显部位标明最大起重量禁止超负荷使用。

九、起重机工作时,禁止上下人员,不准从事检修工作,禁止从一台起重机跨越到另一台起重机上去除停车检修外,禁止轨道上走人。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员工的健康和消除职业病,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项目部有关部门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与保管,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政策、规定。

、项目部安质部必须认真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用品、工器具的采购及定期检查和鉴定工作。必须做好使用前进行严格的检验和鉴定,并做好安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台帐,包括定期检验检测记录和情况。特别是安全网、安全绳和安全带,应特别注意按要求检测物品的质量。

、对从事粉尘、电焊、水泥、油染等各种有毒有害气体的施工,必须做好防止职业病和职工中毒的措施,做好特殊作业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合理使用和及时发放工作。

、项目部生产场所使用的一切劳动防护用品,要按照项目需求通过正规采购渠道,进行合理采购,在专门从事劳动保护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采购,办理正规合法的手续;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安全防护用品。发现不合格和伪劣变质用具,一律追查有关人员责任。

、项目部在工程中所使用的防护用具,要经常检查、更新、绝不可贪图省事、省钱,搞一劳永逸之作法。必须把关心职工、改善劳动条件作为衡量、检验各级领导工作的标准。

、项目部安质部平时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对超期失效或不能继续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应予以报废。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现就项目部加强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

1.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作业场所和作业方法。

2.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施工、高空作业和水上作业;

3)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4)起重吊装工程

5)易燃易爆物品区域(油罐区和氧气乙炔气瓶)

6)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

1.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2.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施工技术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部应组织专家组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4.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5.项目部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控制和分析的不安全行为。

6.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物体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的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7.项目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做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8.安质部应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重大危险部位作业进行旁站监理。对旁站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开具监理通知单,问题严重的,有权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力或拒绝整改的,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项目安全经理和项目经理。

9.项目部要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施工区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10.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作业人员进人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二、非工作业等闲杂人员严禁进人施工区域。

三、凡施工作业人员必须配齐劳动保护用品和正确使用安全“三宝”

四、严禁酒后上班,严禁穿大衣、拖鞋、高跟鞋、硬底鞋上班。

五、严禁上班时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等扰乱施工秩序等行为的发生。

六、各种宣传标语必须整齐、规范、醒目,真正起到宣传效果和警示作用。

七、加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施工道路管理,各种材料、预制件的堆放必须做到整齐有序,无材料损失和浪费现象。保证施工场地安全畅通、无泥泞。以文明施工促进安全生产,保证施工质量和进度。

八、严格执行不伤害”原则(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受伤害。)、“三不生产”原则(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隐患不生产,不落实安全措施不生产。)和“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九、实行安全管理的日查、周查、月查、抽查制度,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根据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排除和处理好各类事故的善后工作,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项目经理是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人,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建立健全安全文明管理组织机构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制落实到人。

二、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从业人员,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性,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对进场职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对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四、实行安全值日制,做到班班有人管安全,随时监督、检查、跟踪、整改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

五、施工现场的各种专业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安全挂牌,持证上岗。

六、施工现场实行标准化作业,在主要施工部位、危险区、作业点、通道口张挂安全标语和警示标牌。

七、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工完料尽场地清。

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制度

为搞好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工作,保障本项目安全费用能够落到实处,切实维护企业员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施工正常有序地开展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工程计量款的2%作为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及为满足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而进行的整改。

二、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项目计取、确保需要、项目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部门应将安全费用纳入项目财务计划,做到专户存储,专户核算,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以下安全生产事项: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包括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洞口、临边、机械设备、高处作业防护、交叉作业防护、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雷、防台风、防地质灾害、地下工程有害气体监测、通风、临时安全防护等设施设备支出;
  2.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3.开展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5.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6.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7.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8.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9.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项目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生产费用的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项目部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项目部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项目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项目部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项目领导班子研究决定。

十一、本制度由项目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杜绝违章行为,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内容,根据工程施工的特点,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为项目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部门与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200元~1000元。

2.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大检查中,取得前名的,给予部门与个人奖励100元~200元。

3.防止或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抢救中有功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给予个人奖励100元~500元。

二、处罚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员工必须配戴安全帽,在现场发现未戴安全帽的处罚100/人次,处罚作业班组100元/人次,此款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2.两米(含2米)以上属高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带,如发现未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的处罚100/人次,处罚作业班组100元/人次,此款从本月工资中扣除。

3.施工现场“三违”现象各处以罚款100元/人次。

4.氧气、乙炔气间距不足五米以上的处以罚款100/人次。

5.用电不找电工、私拉乱接的处以罚款100/人次。

6.起重工起吊时违反起重“十不吊”处以罚款100/人次。

7.非特殊工种操作本工种机械的处以罚款100/人次。

8.在油库、仓库、配电房周围吸烟处罚200/人次。

9.加油时吸烟,在仓库里吸烟,在配电房内吸烟处罚500/人次。

10.配电箱、用电器无接地装置的处罚电工100元/

11.房间有私拉乱接,长明灯,插座有烧焦现象处罚200元/处。

12.施工不听指挥,拒不执行整改的处罚200元/处。

13.上班赤脚或穿拖鞋处罚50元/人次。

14.酒后上岗的处罚100/人次处罚作业班组200元/人次。

1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以及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规定的,事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三、本制度解释权为项目部安质部。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一、项目经理部凡在编制新工程项目的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的规定或标准为依据。

二、所有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必须有单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进行施工。

三、安全技术措施一定要有针对性,根据施工工程结构特点、施工方法、作业环境,提出措施和注意事项。

四、工地施工需要的暂设电气工程,必须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之中,要有设计、有计划、有平面图、有说明。对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五、单独的安全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据、有计算、有说明、有审批。

六、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有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七、开工前,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向工地负责人、项目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交底,并要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经上级或安全技术部门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原则上不得变动,若需修改原计划方案,应经过生产部门、安全技术部门批准。

八、施工方案批准后,如果责任人、职工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而造成生产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患有高血压、低血压、严重心脏病、贫血症、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应高处作业的人员严禁进行高处作业

二、凡参加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穿软底鞋,严禁酒后登高,同时应清除鞋底的泥沙和油垢

三、脚手板、脚手架、栈道、斜道梯子、吊蓝、挂板等高处作业设备必须搭设稳固、材质优良

四、严禁使用腐朽板、断裂板、翘头板做脚手板,高空脚手不得有空缺、折断等缺陷,栈道桥、斜道、斜跳板及操作台上需加钉防滑条和安全栏杆,及时清理上面的泥垢、沙石、霜雪

五、登高作业时不准从模板或脚手架外部攀登,不准用起重机吊运人员

六、尽量避免上、下层同时垂直作业,否则各层应设置档板,高处作业现场下方严禁有人

七、严禁向下或向上抛掷工具、材料,严禁在脚手架上进行较大冲击性作业

八、脚手架和平台上禁止堆放材料,人员不得过于集中,以免因负荷过大而发生事故

九、六级以上强风、雨雪天气夜间,应停止高处作业,如需作业应由安全和工程技术部门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

十、高空临边作业应设置安全防护网或安全栅栏。

雨季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雨季及汛期施工应根据当地气象预报及施工所在地的具体情况,做好施工期间的防洪排涝工作

、雨季施工时,施工现场应及时排除积水,人行道的上下坡应挖步梯或铺砂。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应采取防滑措施。加强对支架、脚手架和土方工程的检查,防止倾倒和坍塌

、雨季施工时,处于洪水可能淹没地带的机械设备、材料等应做好方法措施,施工人员要提前做好安全撤离的准备工作。要选派好出入通道,防止被洪水包围

、长时间在雨季中作业的工程,应根据条件搭设防雨棚。施工中遇有暴风雨应暂停施工

、做好防触电工作。电源线不得使用裸导线和塑料线,不得沿地面铺设。配电箱必须防雨、防水,电器布置符合规定,电元件不应破损,严禁带电明露。

、机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采取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手持电动工具和机械设备时,必须安装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工地临时照明灯,其电压不超过36V,特别潮湿场所、金属管道和容器内的照明灯,电压不超过12V。电气作业人员,应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做好防雷击工作,达到一定高度的塔吊、龙门架、脚手架等应安装避雷装置

、做好防坍塌工作。好脚手架、龙门架等场地的排水工作,防止沉陷倾斜。

、坑、槽、沟两边要放足边坡,危险部位要另作支撑,好排水工作,一经发现紧急情况,应马上停止施工

十一、做好防台风工作,沿海地区应防止汛期台风和大风的侵袭与影响,应注意天气预报。大型施工机械在风里达到六级时,要采取放下臂杆、固定行走装置等措施,以免发生事故

十二、做好防潮工作,现场各类机械设备、电器装置、仓库等,应做好防潮防湿工作。

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

、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护栏、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反光功能。保证行人、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上下专用爬梯和人行通道要有灯光照明。

、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部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交底

、配电室内必须做到“四防一通”(即防火、防雨雪、防潮、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室内不应乱堆杂物,应有各种防护用具消防器材应急照明,实行专人专职,严禁在配电室内休息

、对电器设备检修时必须两人在场,一人检修、一人实行监护,必须挂牌停电检修

、电工应每进行一次检查,从配电室到分配电箱、开关箱,应对用电设备进行全面检查

、项目所有的供电线路、照明设施及电器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均由专业电工负责,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供电线路或私拉乱接电源。严禁私拉乱接,所有用电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

、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必须有符合标准的接地;临时用电要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

、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撑,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

、宿舍不允许使用电褥子、加热器、电磁炉、煮饭煲等,任何人都不容许擅自更换熔断器熔体(保险丝),禁止使用非标准的不合格的熔体或者其他金属丝代替。

、项目所属配电室、变压器、刀闸开关、配电箱隔离区等属危险区,非电工人员不准随意出入或靠近,以免发生意外。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首先要切断电源;在带电的情况下,可用干粉手提式灭火器进行扑救灭火,不能用泡沫灭火器和水来扑救。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组织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精神,熟悉并掌握安全生产技术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熟悉本岗位操作特点及消防器材常识。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的引进必须经安全小组检查认可,并由具有特种作业证的操作人员持证人岗。

四、严禁“三违”现象,杜绝无证上岗现象。贯彻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工作的规定,同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持证制度。

五、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工作,并要随身携带,项目安全员负责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检查,对发现一次未持证上岗工作,对其进行教育;两次发现,对其进行经济处罚100元;发现三次,停止其工作,给予开除处理。

、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具有国家安全生产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安全作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特种作业资格操作证书应当按规定接受发证机关的复审,到期未参加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证书无效。

安全内业资料和台帐管理制度

必须认真填写“安全工作日志”。

安全内业资料必须规范、真实,由专人收集整理。

安全生产台帐内容:

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2.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4.技术资料(包括计划、措施、技术交底及验收情况)。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及特种作业培训教育记录。

6.安全检查与考核(含检查记录、纠正措施、奖罚等资料)。

7.项目部安全活动情况记录。

8.伤亡事故和其他事故档案。

9.与安全有关的文件、会议记要等。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一、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是指施工管理和作业人员轨道交通工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保护事故现场,并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三、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负伤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部。

四、项目部接到一般、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通知公司、驻地监理业主和主管部门,报告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

五、轻伤、重伤事故由公司指定安全、技术、生产、工会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六、死亡事故由相关主管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重大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监察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事故调查所需的某一方面专长;

2.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八、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损失情况;

2.确定事故责任人;

3.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4.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九、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部门、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仍有不同意见的,应报上一级部门及有关部门处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集团公司及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三、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由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违反本规定,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匿不报、谎报、延报、故意破坏现场,或者无正常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上级相关部门或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集团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90日内结案,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0日,伤亡事故结案后,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七、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管理制度

为建立有效的事故处理机制,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使发生的事故得到及时的控制和正确的处理,降低事故产生的影响,根据国家、行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与处理。

一、术语和定义

1.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伤亡事故,包括:(1)职工因从事生产或工作发生的伤亡事故。(2)在生产时间、生产区域内,职工虽未从事生产或工作,但由于项目的设备、设施、劳动条件、工作环境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3)与项目的生产、工作有关,在生产区域内(包括施工区域或因施工需要的其他区域等),因车辆伤害造成的伤亡事故。(4)项目发生各种灾害或者险情时,职工因抢险救灾而造成的伤亡事故。(5)国家、地方劳动保护监察机关或主管部门报安全管理部门认定的职工因工伤亡事故。

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导致的疾病。

3.轻伤事故指受伤后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的事故。

4.重伤事故指造成肢体残缺、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依据原劳动部颁发《重伤事故范围》或经医师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由地方劳动保障部门审查确定为重伤的事故。

5.死亡事故是指一次事故死亡1-2人的事故。

6.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以上(含3)的事故。

7.未遂事件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事件。

8.“四不放过”指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责任者和员工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

二、事故的报告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保护现场,积极抢救伤员,迅速逐级上报。

2.发生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工伤事故登记表》,在事故发生当月随职工伤亡事故情况一同报送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3.发生重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填写《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统计快报表》,24小时内报逐级上报至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及主管领导。

4.发生死亡事故项目经理部立即上报上级安全管理部门及主管负责人。

5.报告内容(1)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害程度、伤亡者姓名及自然状况;(3)事故现场采取的控制措施;(4)报告人姓名、工地电话。

6.发生火灾事故,应迅速逐级上报。

7.职工经职业健康检查确认患有职业病后,将患职业病人员检查结果及处置情况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8.发生未遂事件应在发生当月报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项目经理和项目管理人员迅速组织抢救遇险受伤人员,指导现场紧急救护,组织人员救险排险,采取措施制止事态蔓延扩大,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均不得破坏,为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10.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事故均有权检举、控告和投诉,一经查实,应对事故责任人严肃处理。对隐瞒事故不报者要加重处罚。对打击报复检举、控告和投诉单位和个人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事故的调查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部负责人组织调查,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2.重伤事故由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同级生产、技术、安全、工会、保卫等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确定事故责任。

3.项目死亡事故调查应有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参加,配合当地政府安全监督、公安、建工、交通、工会等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协调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4.发生火灾、交通事故,由消防和交通的主管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

5.发生职业病、传染病、食物中毒,由安全监督部门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和事故发生区组织对病情、疫情的调查。

6.发生未遂事件,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中,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区、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和索取资料,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安全事故的有关资料、证据和相关证人,接受并配合调查人员的现场查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干涉、阻碍调查组的工作。对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调查组调查等情况,由事故调查组提出意见,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8.事故调查期间,未经事故调查组同意,事故发生单位、项目必须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相关人员不得离开事故现场。事故调查组同意撤销对事故现场的保护后,方可组织对现场的整改、整顿后,恢复施工。

9.在事故调查过程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的,由集团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四、事故的处理

1.轻伤事故的处理,由项目经理部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上一级安全主管部门认定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处理。

2.重伤事故的处理,由集团公司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单位负责人认可后,由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处理。

3.死亡事故的处理,经事故调查小组召开分析会,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事故报告单位向事故调查组提出书面结案申请。事故报告批复后,按批复文件对事故责任者作出处理,交纳事故罚款。

4.发生各类因工伤亡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详见各单位《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重大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相关程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报告和处理。

5.对未遂事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并对事件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

6.发生安全事故后,各单位必须按事故分类及相应的事故调查处理程序,组织事故调查小组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伤亡和物损情况,提出事故处理方案和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整改措施。事故现场必须经调查人员现场查证并做出有关指令后方可进行清理,恢复施工。

7.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按照国家及上级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对工伤与职业病患者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企业职工工伤范围和保险待遇暂行办法,为工伤和职业病患者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9.事故处理后,应将处理结果以通报形式发至各相关施工区,以使广大职工吸取教训,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0.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对伤亡事故的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11.各级安全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职工工伤事故档案、台账,保存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的所有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做到所有部门的消防工作,明确有人负责管理。

二、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四、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

五、应建立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明确消防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维护、检查的要求,确保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要求。

六、应建立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设施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设施的检查内容和要求,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的要求。

七、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八、应建立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九、应建立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应明确用火、动火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内容。

十、应建立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制度,明确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一、应建立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十二、应建立消防档案管理制度,其内容应明确消防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消防档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销毁的要求。

十三、应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消防演练。

十四、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疏散建筑内所有人员,实施初期火灾扑救,并报火警。应保护火灾现场,接受火灾事故调查,总结事故教训,改善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一、项目经理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

二、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全面负责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统筹安排经营、科研等活动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四、为消防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五、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六、组织防火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七、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志愿消防队或义务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装备。

消防保卫制度

一、施工现场建立防火责任制,并划分防火责任区,职责明确;按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建立防火档案资料。

二、施工现场要有畅通的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和灭火器材,消防工(用)具要符合消防规定和要求。

三、在建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重点部位必须建立有关规定,按要求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及防火器材,有专人管理,落实责任。

四、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明火作业要要严格管理,要符合有关防火规定。

五、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或报警。

六、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上岗证上岗;非施工人员,必须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未经警卫许可不得进入工地和办公生活区。

七、对所有进出场人员,材料,值班保卫人员都必须认真做好登记,验证手续,并做好现场防火、防盗和治安巡查工作,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给予制止、上报工作。

八、在建工程内禁止吸烟,不准随地大小便,不准破坏消防设施,不准打架斗殴。

食堂炊事员个人卫生制度

一、应作好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二、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作好“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

三、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均用肥皂及流动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先洗手消毒。

四、在操作间内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分装食品、售菜时戴好口罩。

五、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间内吸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六、在离开食堂或进入厕所前必须脱下工作衣帽,在外出回来时必须洗手消毒穿戴工作衣帽方可进入食堂操作间。

七、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碍食品卫生的行为。

八、患有皮炎及痢疾、肝病等传染性疾病,不得上岗操作。

食品采购、验收安全制度

一、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

二、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三、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四、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五、严禁采购以下食物:1.是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2.是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3.是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4.是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六、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验收,有验收记录,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七、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24小时留样。

八、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食堂卫生安全制度

为切实贯彻中华人民挂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防止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身体健康,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食堂环境要整体有序

1.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

2.环境卫生坚持一餐一小扫,一天一中扫,一周一大扫,划片(块)分工、包干负责。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3.按规定摆放所有设施,在使用方便的基础上,力求整齐美观。

4.仓库要保持通风、阴凉、干燥。物品摆放应分类分架,离地、离墙。

二、食堂设备要洁净无毒

1.各类设备在使用后都要擦抹干净,食品用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保洁柜等大的存放设备定时用消毒液擦洗消毒,餐盘等小的餐具用蒸气消毒。

3.砧板、刀具使用后也要消毒再存放好。

三、从业人员要健康卫生

1.所有食堂人员均要持健康证上岗。

2.从业人员临时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从业人员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期间要穿戴好清洁的工作衣帽,并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勤换工作服)“两不(不戴首饰、不抽烟喝酒)”。

四、食品卫生要确保安全

1.严格把好采购关。大宗食品采购时要签订协议并索取相关证件。拒进过期、变质、有毒及其它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清洗食品一定要彻底,并分池清洗,分框摆放。

3.加工时用具要进行消毒。

4.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

5.存放时生、熟及半成品食物均应分桶、分柜、分筐、分盘、分盆。

6.所有餐具设专人负责消毒。

五、管理监督要严格有力

1.项目部安全员、办公室食堂管理员负责对食堂的卫生安全管理、监督。

2.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防止投毒事件发生。

3.定时对食堂职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并安排一定时间进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卫生防疫部门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

二、食堂要制定卫生管理制度,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保证职工的膳食安全和食品安全。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患传染病人员应立即换岗。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四、食堂工作间要与餐厅隔开,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以防交叉感染。

五、严格进货渠道,建立进货登记制度,并设置档案。采购人员不得采购来路不明的食品,制售各类食品要保证卫生质量。

六、食堂供应职工的膳食应注重营养搭配,保持新鲜,严禁向职工供应有毒,有害,腐烂,变质,过期食品;新鲜的瓜果蔬菜要认真清洗;严防食物中毒或农药中毒。如发生食物中毒,主要责任者要负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七、保持食堂内外的环境卫生,要经常对餐具用具进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开存放。

八、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九、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毒、用电和用气安全,不准私拉乱接电源;严禁将煤气罐倒置外加热使用;煤气灶,电器等按规定正常使用,以防触电和中毒。

、认真接受卫生、防疫、质监、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对食堂的检查,凡有不合要求之处立即整改,并实行责任追究。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建立以工地主要负责人为主的治安保卫领导班子,设治安保卫委员,防火安全员。

治安工作与施工生产放在同等地位,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评比,同奖罚。

沿项目部和施工现场四周连续设置围挡防护,围挡主要用于防盗。

施工现场的照明设备布局合理,对存放贵重材料的场地,部位要有充足的照明设施,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施工现场的办公室、物资仓库的门窗要牢固,禁止存放现金等贵重物品,财务室要安防盗门、防盗窗。

施工现场各类物资出场,必须有项目部签发的出门证,物证相符方可出场。贵重材料、物品、测量仪器有专人管理,重要物资和工具仓库必须安排专人夜间看护。

七、施工队伍不能使用下列人员:1.保外就医人员;2.监外执行人员;3.监视居住人员;4.精神病患者。

.根据施工现场周围的社会环境和工程项目的规模,设立警卫室1-3处,警卫人员2人以上。

九、安排工地管理人员夜间值班,勤检查,勤巡逻。

门卫值守管理制度

一、门卫人员值班时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随意擅离职守。

二、严格执行项目部出入制度,外来人员须出示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本工地,严禁小孩、无关人员进入工地。

三、严格监督进入现场人员正确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硬底鞋、高跟鞋、光脚和打赤膊人员进入工地。

四、严禁赌博、酗酒、打架、斗殴、卖淫嫖娼等丑陋现象发生。

五、做好材料保卫工作,严防偷盗行为。凡出入车辆须经检查后,方可放行。

六、做好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防止各类破坏行为。

七、加强现场巡视,严防火灾发生。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

八、加强对外来民工的教育及管理工作,协助督促做好工地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搞好工地环境卫生,严禁乱丢、乱倒垃圾。及时向项目经理部反映有关情况。

九、协助公安派出所做好外来民工管理工作,如发生严重的打架斗殴、偷盗等恶性事件,应及时向附近派出所报警,或打110报警。

仓库安全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仓库必须确定1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四、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五、仓库物品应当要求分类堆放,不得混存。

六、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七、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八、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九、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一、进出货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二、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施工现场防扬尘、防噪声污染措施

一、施工现场防扬尘措施

1.建筑施工垃圾,使用封闭的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撒造成扬尘。施工垃圾要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土方外运时,应配合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3.施工现场要在施工前做好施工道路的规划和设置,主要道路和大门口要硬地化,包含基层夯实,路面铺垫焦渣、细石,并随时洒水,减少道路扬尘。

4.散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如露天存放应采用严密遮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5.生石灰的熟化和灰土施工要适当配合洒水,杜绝扬尘。

6.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二、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的各项措施

1.人为噪声的控制

施工现场提倡文明施工,建立健全控制人为噪声的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人为的大声喧哗,增强全体施工人员防噪声扰民的自觉意识。

2.强噪声作业时间的控制

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声作业的,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间作业不超过22时,早晨作业不早于6时,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应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围群众的工作,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

3.强噪声机械的降噪措施

1)牵扯到产生强噪声的成品、半成品加工、制作作业(如预制构件,木门窗制作等),应尽量放在工厂、车间完成,减少因施工现场加工制作产生的噪声。

2)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施工现场的强噪声机械(如:搅拌机、电锯、电刨、砂轮机等)要设置封闭的机械棚,以减少强噪声的扩散。

4.加强施工现场的噪声监测

加强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长期监测,采取专人管理的原则,根据测量结果填写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测量记录表。

不扰民施工措施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让施工现场周围的单位、居民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土建工程。

三、具体措施:

1.晚上10点至早上6点,原则上停止一切建筑施工活动,特别是噪声较大的施工活动,以免影响周围的单位、居民的休息。不可避免要在该时段内施工作业,施工前要先取得周围的单位、居民或居委会的同意,并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应施工许可手续。

2.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废水、废气等有可能污染周围环境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处理,不可随意倾倒、排放。

3.施工现场车辆进出场时,要避开每日上、下班(学)时段,不要造成施工现场周围交通不畅或发生事故。

4.施工现场材料的运输车辆要冲洗干净,方可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要有防止散落、飘落的措施,防止污染周围地面。运送砂、石的车辆在卸车时,要避开居民休息时段,以免卸料噪音影响他人休息。

5.施工过程中若造成周围环境地面及空气污染,应及时中止施工并采取有力措施及时清理、整改。

6.施工现场周围设置安全警示牌,提醒路人注意施工可能对其造成影响。若施工需要破附近的路面或在路边挖坑,一定要设防护,夜间要设照明和警示灯。在近行人出入的附近施工,应设置封闭的防高空坠物走道,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7.教育好工人要遵纪守法,严禁施工人员骚扰附近单位、居民。

8.施工现场要公布施工投诉电话,虚心接受他人批评意见。

9.要经常与当地单位、居委会保持联系、交流情况,经常征求其意见,及时消除施工给带来的扰民隐患,切实做好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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