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里所村位于贵州省锦屏县南部,距县城30公里。当地汉、侗、苗等民族杂居,以汉族为主。主要居民点隆里所城内有24个村民小组,895户,3685人。有王、胡、江、杨、陈、李、陶等姓氏。明洪武十八年(即1385年),朝廷镇压了黎平吴勉起义后,在今黎平、锦屏地区建龙里、新化等16个守御千户所,驻军屯垦。洪武三十年(即1397年),林宽起义部队攻破龙里所,守军全部战死,所城废弃。永乐二年(即1404年)重建龙里千户所,从五开卫派来军户屯垦防守。明代中期以后,贵州等西南地区社会日益稳定,龙里等千户所的军事作用逐渐减弱。清朝初年,朝廷废除军屯制度,龙里所变为普通村落。于是,人们便以明隆庆年间所城人王大臣“开科”中举,将邑名由“龙里”改为“隆里”。清雍正五年(即1727年),隆里所改属黎平府开泰县。民国三年(即1914年)废除黎平府,隆里所被划属黎平县。民国三十一年(即1942年),随隆里乡从黎平县拨归锦屏县。隆里所是明朝军队在挺进云南道路上所建的众多军事据点之一。奉命从经济发达、文化先进的中原地区来屯守的军户,与周边少数民族村寨长期处于互相防备和对立状态中,“所不连司,寨不通屯”,鸡犬之声相闻,但却鲜有往来。自明朝嘉靖以后至清末,隆里所涌现了大批人才,其中有3人考中进士,19人考中举人,28人获贡生,21人出任知县等七品以上的官职。其中,明朝隆庆年间王大臣中举,成为黎平府“开科举人”;清朝张应诏官任朝廷鸿胪寺少卿等职,因其清廉而受康熙皇帝表彰。600多年来,隆里所人始终坚持将祖先出发的中原地区视为故乡。按照先人从中原带过来的知识、习俗和理念,积极地创造人文,营造乡愁。最为突出的是,从明万历时起,隆里所人不断地营造以王昌龄为代表的流寓文化,如建有龙标书院、状元桥、状元墓、状元祠等等纪念王昌龄的设施,人们还将王昌龄写入地方史乘,形成独特的“王昌龄现象”。这些乡愁文化,是从中原迁徙过来的隆里所人在远离“故土”后的一种心灵坚守。正因为有这种执着与坚守,才使隆里古城成为“汉文化孤岛”,成为“活态古城”,成为明代中原移民文化的“标本”。隆里所城位于田畴之间,以致有人戏称为“稻田里的古城”。2007年隆里所村入选由国家文化部第三批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名录,2012年入选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3年隆里所古建筑群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8年12月由方志出版社出版的《隆里所村志》是第二批“中国名村志”之一。
来源:锦屏文化丛书之《锦屏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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