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
11月15日-11月16日
二、比赛地点
黎明职业大学陈义明体育场
三、参赛单位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智能制造工程学院
文化传播学院、外语与旅游学院
新材料与鞋服工程学院、信息与电子工程学院
商学院、轻工学院
航空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四、比赛组别
男子学生组、女子学生组、教工组
五、竞赛项目
1.男子组: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2.女子组:100 米、200 米、400 米、800 米、1500 米、3000 米、4×100 米接力、4×400 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3.教工组:具体以校工会通知为准
六、比赛方法
1.竞赛规则按国家体育总局最新颁布的田径规则进行。
2.竞赛资格:凡本学院选拔学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3.本次比赛评选道德风尚奖五名。
4.录取名次:
团体录取办法:学生组取男、女总分前四名。
单项录取办法:每单项取前八名,报名不足八人,减一录取。
5.评分办法:
(1)单项按 9、7、6、5、4、3、2、1 计分。
(2)接力项目按单项双倍计分。
(3)破校纪录另加 10 分。
6.凡参加中长跑(800 米及以上项目)的运动员必须到医院进行身体检查,经医生确认能参与中长跑比赛,方能参赛。(注:体检费用由各学院支付)。
7.凡冒名顶替者,取消该项目的得分,取消该学院参加道德风尚奖参评资格,并且从该学院团体总分中扣去20分,冒名顶替者双方本学期或最后一学期体育课成绩按不及格论处,并不准予正常补考。
8.报名后未经竞赛组批准,擅自弃权者,从道德风尚奖中酌情扣分。(如有运动员因伤病等特殊原因无法参与比赛的,需到竞赛检录处提供由该学院院长或书记签字的说明)
9.评选学生组优秀运动员十二名,优秀裁判员十二名(裁判员如无故旷工,以校红头文件给予通报处分)、优秀工作人员十八名、学生积极分子三十名。
10.奖励方法:获男女团体总分前四名及道德风尚奖的学院,颁发奖牌;获个人项目前八名、破纪录者及优秀运动员,颁发个人奖牌或奖状。
参 赛 队 统 计
代 表 队 名 单
竞 赛 日 程
项 目 分 组 表
黎明职业大学田径最高纪录
男子项目
黎明职业大学田径最高纪录
女子项目
备注:最终赛事安排,以现场印发的纸质秩序册为准!
来源:黎明职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