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自启动爱心“一日捐”活动以来,从2004年到2018年,均以市委市政府两办发文通知的方式组织动员;2019年以后,通过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和市民政局联合发出倡议书的方式动员;自今年起,由市慈善总会牵头,联合市委市级机关工委和市民政局共同组织开展。
“一日捐”活动主体是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和驻徐部队、院校、省属单位的干部职工以及在校学生,号召倡议“员工捐出一天工资、学生捐出一天零花钱”用于公益慈善活动,募捐所得善款纳入市财政局专门帐户管理,善款由承担民生职能的部门根据年度项目预算向市财政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拨付使用。截至目前,我市爱心“一日捐”活动已连续举办了20年,市本级累计接收“一日捐”捐款7243.4万余元,捐物41.5万余件,其中2023年接收捐款301.76万元。“一日捐”活动捐款全部用于助困、助医、助学、助孤、助残等公益活动。从明年开始,我市“一日捐”活动纳入“江苏慈善周”活动,在“中华慈善日”期间举行“慈善一日捐”集中捐赠仪式。在管理和使用“一日捐”的接收款物工作中,市慈善总会和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健全捐赠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确保捐赠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加强对捐赠善款的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捐款交接工作,及时登记造册,严格捐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市慈善总会负责向捐赠单位或捐赠人开具由财政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募捐所得款项进入市慈善总会专门账户管理,依据市慈善总会《慈善项目管理办法》,根据慈善需求编制项目进行列支,按照“阳光慈善”要求定期向社会公示收支情况,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