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障范围、待遇标准和报销,广安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政策来了

政务   2024-11-14 12:58   四川  

一、保障范围

广安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包含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在市内外定点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购药费用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统筹报销范围。


二、待遇标准

(一)起付线(“门槛费”):按年设置起付线,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人员为200元、退休人员为150元。

(二)报销比例:在职人员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的定点零售药店报销比例为6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三)年度报销限额(“封顶线”):统账结合(即按8%缴费费率参加职工医保)在职人员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2500元,单建统筹(即按5%缴费费率参加职工医保)在职人员为670元、退休人员为835元。


三、待遇报销

(一)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发生的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凭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就可进行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二)定点零售药店: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后开具的外购电子处方,通过电子处方流转平台从定点医疗机构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或持有效的纸质处方,购买符合医保支付范围的药品费用,凭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可在药店进行直接联网结算报销。

(三)异地普通门诊费用:我市参保人员异地门诊就医时,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凭本人医保码或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开通了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的定点医药机构,可直接异地联网结算普通门诊医药费用。确实因系统等原因无法在异地进行联网结算的,需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再持处方、发票等相关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手工报销。


四、报销举例

在职人员张某2024年首次在某三级医院发生门诊费用400元,扣除自费费用后应纳入医保报销的费用为300元,最终报销金额为:(300-200)×50%=50元,第二次在药店凭处方购药费用500元,扣除自费费用后应纳入医保报销的费用为400元,最终报销金额为:400×60%=240元,当年剩余报销限额为:2000-50-240=1710元。




来源 | 广安医保


编辑 | 李   玲

编 | 郑晓美

主编 | 张   曙

监制 | 王   明

新闻热线 | 13882650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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