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石家庄市人社局印发《石家庄市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管理指引(试行)》,明确规定了包括网约车司机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
《指引》明确的劳动者权益保障包括:
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新业态企业与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完善休息制度。新业态企业应进一步完善休息制度,对网约车等新业态行业当日连续工作满4小时,二十分钟内不再派单。
三、保障获得最低工资标准。新业态企业不得以缴纳保证金,押金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支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购买社会保险。新业态企业使用全日制和劳务派遣劳动者,单位和个人应按照企业参保办法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鼓励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保障水平。
此外,《指引》要求督促平台企业制定修订平台进入退出、订单分配、计件单价、抽成比例、报酬构成及支付、工作时间、奖惩等直接涉及劳动者权益的制度规则和平台算法,不得将“最严算法”作为考核要求。
此前,江西上饶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与其所有车辆驾驶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并为驾驶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随着多地对网约车驾驶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的重视,网约车驾驶员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障等也将成为各网约车平台应尽的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