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医生。这是恶魔!”陕西,26岁女子参加单位体检,竟发现自己的左肾不见了,女子大吃一惊,父母这才想起来,8年前,女儿车祸脾脏破裂,他们怀疑女儿的肾没了一个,是那次做手术被医生偷偷摘走了。
因为女儿在做手术前做检查,还显示双肾未见异常,而且,从小到大她就做过那一次手术。
于是,他们来到医院讨要说法,奇怪的是主刀医生却做贼心虚,避而不见,结局让人意想不到。
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01 案例回顾
2004年,18岁的高娜出了次车祸,脾脏破裂,只能摘掉。手术后,她就像变了个人,整天没精打采的。她爸妈觉得,女儿做了这么大的手术,元气大伤,养养就好了,也没太在意。
8年过去了,2012年,已经上班的高娜在单位体检,一看报告,吓得脸色都变了,赶紧跑回家把报告给爸妈看。报告上写着:高娜的左肾不见了,只剩下一个右肾了。
他们记得,女儿并不是天生就一个肾。她长到26岁,只在18岁那年因为车祸摘除了脾脏,做过一次手术。难道说,她的左肾就是在那次手术中丢失的?
毕竟,在做脾脏摘除手术前,高娜做过检查,检查单上还显示双肾都没问题呢。从那以后,她也没再做过手术,左肾怎么可能就莫名其妙地消失了呢?
他们怎么也不相信,医生会在摘除女儿脾脏的时候,偷偷把她的一个肾也切了。
高娜的爸妈甚至一度怀疑,是不是体检搞错了。他们带着高娜去了大医院,重新做了检查。结果,左肾还是不见了。
这真是晴天霹雳!一家人陷入了恐慌和愤怒。他们来到当年女儿做手术的医院讨要说法,可没想到主刀医生刘某却躲着不见他们。
院长出来打圆场,但说的话都是在推卸责任。他说高娜没了一个肾有很多种可能,比如她也许一出生就一个肾,或者她的肾发生了偏移,又或者左肾慢慢萎缩了。
高娜的爸妈拿出了他们提前保存好的高娜当年手术前的检查单,让院长的说法都站不住脚了。因为检查单上清楚地写着:双肾未见异常。
面对这些证据,医院也无法自圆其说了。最后,他们赔偿了高娜26万。虽然高家怒气难消,但也只能接受这个结果了。毕竟过去8年了,走法律程序也太艰难漫长了。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我们接着往下看。
02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具体到本案,医院在摘除高娜脾脏的手术过程中,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擅自摘除了其左肾,显然违反了医疗操作规范,存在过错。
因此,医院应当承担医疗侵权责任,赔偿高娜因此遭受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医院因手术过错导致患者左肾缺失,属于人身损害范畴,需赔偿相关费用及可能的后续影响,如残疾赔偿金等,综合各项损失,医院赔偿26万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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