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0元垃圾清运费被拖欠 贺兰法院帮助六旬老人追回

政务   2024-11-01 17:53   宁夏  


“公司经营状况不好,没钱,我现在也是一屁股债。”近日,被传唤至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后,被执行人某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仍然态度强硬,以公司经营不善为由拒不履行。


“老翟挣的是辛苦钱,干了2年一分钱都没拿到,你若继续心存侥幸,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法院有权对你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执行法官严肃告知贾某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交涉,最终,贾某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力,将案款一次性履行完毕。


9月底的一天早上,申请执行人老翟走进贺兰县法院执行接待室,粗糙的手拿着判决书怯生生地问道:“你好,被告没给钱的话,是在这申请执行吗?”“对。”执行接待干警笑着接过老翟手里的材料,告知其需要填写哪些材料,协助其顺利立案。


2年前,老翟为某管理公司停车场清运垃圾,该公司与其口头约定第一年每月支付200元,第二年每月支付300元。年近60岁的老翟踏踏实实干了2年,然而当他与某管理公司结算6000元垃圾清运费时,却遭到拒绝。老翟起诉至法院,等他拿着生效判决再次找到某管理公司索要6000元垃圾清运费时,仍被拒之门外,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执行。


阅卷后,执行法官对某管理公司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询,却被反馈的结果泼了一头冷水:某管理公司作为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已被其他法院多次查封、冻结。执行干警联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贾某,贾某称自己没钱,不予配合,甚至多次拒接电话,逃避执行。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某管理公司办公地点,也都扑了空。但执行干警没有放弃,只要外出执行,就会去一趟该公司。


一天,执行干警终于将贾某堵在公司,将其传唤至法院。


“感谢法院帮我追回了血汗钱。”拿到执行款的老翟十分激动,给干警送来一面锦旗。

来源:银川市贺兰县人民法院
编辑:卢震宇
审核:赵霞、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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