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造假,重罚!

财富   2024-11-29 10:55   北京  

近日,资本市场上又有多家公司被罚。

在被立案调查3个月后,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智知”)于11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9年至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ST智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亚东等6位相关责任人分别处以15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在撤回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IPO申请2年多后,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新三板挂牌公司深圳市高德信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德信”)及相关责任主体日前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业内人士表示,资本市场是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市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依据,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损害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和投资者合法权益。财务造假是“毒瘤”,证券监管部门始终重拳打击“零容忍”。
连续3年虚增收入利润
ST智知连续3年财务造假被罚。

ST智知11月26日晚披露,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19年至2021年的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等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对公司予以处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2019年至2021年,ST智知旗下博康智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服务有限公司、新智认知数据运营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与深圳达闼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浙江金之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开展系统集成、产品销售业务时,在部分项目合同未实际执行,产品未真实流转交付的情况下确认收入,相关销售业务回款不真实。
上述行为造成ST智知2019年至2021年年报中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数据虚假记载。三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约10.19亿元,虚增利润约13145万元。其中,2019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8.8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27.34%;虚增利润总额9971.6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43.70%。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814.0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5.80%;虚增利润总额1768.34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26.34%。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6882.5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为7.35%;虚增利润总额1405.5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比例为159.81%。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ST智知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财务资料及凭证、业务合同、银行账户资料、书面说明材料、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对ST智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0万元罚款。
此外,ST智知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等多位管理层人员参与造假行为,也领到了证监会的罚单——6名涉事高管均被警告,并处以150万元至430万元不等的罚款。
当晚,ST智知还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张炎锋递交辞呈。
早在2024年5月6日,ST智知就因2023年度被毕马威华振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新智认知”变更为“ST智知”。
“带病闯关”北交所被罚
高德信IPO“带病闯关”北交所,尽管撤回IPO申请2年多,但最终难逃处罚。近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高德信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事先告知书。

根据事先告知书,高德信涉嫌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等违法事实,公司披露的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从财务造假手段看,高德信通过深圳市圳通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昊铭阳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虚构2018年至2021年商企互联网接入、数字电路服务业务收入;通过伪造用户数据虚增2018年至2021年家庭宽带业务收入。
从财务造假金额看,2018年至2021年,高德信虚增营业收入合计分别为6007.36万元、12386.59万元、13766.04万元、12950.5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8.11%、59.77%、75.26%、63.27%。四年时间,高德信累计虚增营业收入合计约4.5亿元。
同时,事先告知书提到,2021年11月9日,高德信公开披露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申报稿)等文件,所涉报告期为2018年至2021年6月,后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两轮审核问询后更新了2021年年度财务数据报告。2022年4月1日,高德信向北交所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材料。
事先告知书称,因上述公开发行文件引用了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的财务数据,导致存在重大虚假内容的情形。
综合上述事项,根据证券法相关条款,深圳证监局拟对高德信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1000万元罚款,拟对公司5名高管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270万元罚款。
前10个月查办财务造假相关案件658件
资本市场是以高质量信息披露为基础的市场,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是投资者投资决策的依据,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财务造假是资本市场的“毒瘤”,严重损害资本市场“三公”原则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新证券法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大幅度提高了处罚力度,今年以来,针对财务造假的政策“组合拳”持续发力。资本市场新“国九条”提出,构建资本市场防假打假综合惩防体系,严肃整治财务造假、资金占用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资本市场财务造假综合惩防工作的意见》,聚焦综合惩治资本市场财务造假,坚持系统观念,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着力完善监管协同机制,构建综合惩防长效机制。
近期公布的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罚单,仅是监管执法严打财务造假的一部分。据悉,针对财务造假顽疾,中国证监会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今年前10个月,共查办相关案件658件,罚没款金额11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
与此同时,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不能缺位失职,面对财务造假时不能“视而不见”。中介机构应在业务开展过程中诚实守信、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准则,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切实提升执业质量,发挥好“看门人”作用,不做财务造假者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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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杨毅
编辑:云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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