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今日正式实施!

政务   2024-11-01 16:03   黑龙江  


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的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及行业规范管理的公告》明确
2024年11月1日起
新提出认证委托的电动自行车
应符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及修改单要求
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
方可出厂、销售、进口
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这份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表单
 请收好~

一系列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出台
深入推进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
保障了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安全
然而
近日央视调查发现
现实中存在诸多解限速等经营性拼改装行为


关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
这些法律法规值得了解

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那么,生活中如何选购一辆合格的
电动自行车呢?
请参考


稿件来源: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

编辑:潘   薇
责编:宋   坤
审核:李俊杰
监制:李明星

虎林融媒
传播虎林声音 讲好虎林故事 弘扬虎林文化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23120200046 举报渠道:hlxmtzx@126.com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