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12月31日期间在三明市内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企业购买新车,同时报废注销名下旧车的个人消费者可享受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政府补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4〕19号)、《省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闽商务规〔2024〕6号)、省商务厅《福建省消费品以旧换新业务工作指导单》(第1期)、《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事项的通知》(闽商务〔2024〕190号)文件要求和10月31日商务部流通司召开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加力支持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加快淘汰隐患电动自行车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对《三明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发放实施方案》部分工作要求进行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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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点个“”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