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陆河县实施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之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陆河府办函〔2024〕55号
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县公路事务中心,河田镇人民政府:
《陆河县实施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之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公安局反映。
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9月16日
陆河县实施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之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工作方案
为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困难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根据《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尾市实施2024年十件民生实事之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24〕115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安排,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舒心出行,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科学谋划。着眼于当前我县道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争道混行严重,“人非共道、机非混行”的问题日益凸显,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突出,道路通行空间总体偏窄、隔离设施建设比例偏低等问题,实事求是分析预判,科学统筹推进,更好守护人民群众平安出行。
2.聚焦基础设施、补齐短板。牢牢把握交通“先行官”的定位,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加快交通设施建设,使老百姓出行更便捷、更安全、更舒适、更有获得感。
3.致力交通组织、科技赋能。着力于改善道路通行环境、规范车辆通行秩序、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坚持以科技赋能提升工作质效为中心理念,全面筑牢全县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化基石,构建现代化高质量城市综合立体交通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提供有力支撑。
(三)目标任务
2024年完成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共5公里。
二、组织机构及领导
坚持发展为民、发展惠民,用心用情推进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将民生实事办实办好,成立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指挥部。指挥部由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副县长担任总指挥,协助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县道安办主任)担任副总指挥,县直相关单位及河田镇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为指挥部成员(第一责任人),负责统一领导、综合协调、统筹推进辖区内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保障工作顺利开展。
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指导办公室,由协助分管道路交通安全的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县道安办主任担任常务副主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分管负责同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为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落实指挥部工作部署,牵头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开展。
三、工作职责及任务分解
(一)工作职责
1.县公安局。牵头并负责统筹推进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制定建设标准和项目建设技术导则,负责组织道路交通组织设计图纸审查、项目改造建设排查辅助验收、效果后评价。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项目立项等相关工作。
3.县财政局。按市级与县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规定,负责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资金的统筹安排,并按项目建设进度负责督促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资金的落实。
4.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河田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在县城选定汽摩(电)车道分离建设项目的道路,由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负责汽摩(电)车道分离建设,河田镇人民政府和其他单位全力配合,县公用事业事务中心负责建设完成后的管理、维护、更新工作。
(二)任务分解
1.建设要求。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统一采用增设硬隔离、辅道以及标志标线的方式区分汽车与摩托车的行驶道路,保证道路的有序畅通,提升交通安全保障能力。
2.资金分配。汕尾市政府计划投入资金2000万元,建设全市汽摩(电)分离车道35公里,原则上我县按照2000万元/35公里获得每公里建设资金,具体按照财政部门核定预算造价为准。
3.建设任务。建设汽摩(电)分离车道5公里。
4.建设路段。在县城选定汽摩(电)车道分离建设项目的道路,根据前期踏勘情况,选定县城环东路“K150+346.5-K155+790段”共5公里为建设路段。
5.建设计划。第三季度完成工程立项、图纸设计、图纸评审、财政审批等工作,第四季度完成全部建设工程量,并组织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专班运作,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落实好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作为重要民生实事来抓好落实,积极推动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及改造提升工作。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落实分管负责同志和专班人员推进此项工作,并将名单及时上报县道安办。
(二)打造样板,固化经验示范。各单位要根据交通通行实际和现实需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首批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形成解决交通繁杂地段交通组织问题的可复制性经典案例。
(三)盯办督办,加强督促指导。县道安办要派出检查组,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工作,视情通报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确保各相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抓好落实。
(四)跟踪问效,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完整,重要情况要随时上报,确保民生实事如期保质落实到位。请各单位填写《陆河县开展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责任人和指挥部成员名单回执》(附件),并于9月20日前通过粤政易报至县道安办(联系人:彭冬燕)。
附件:陆河县开展汽摩(电)分离车道建设责任人和指挥部成员名单回执
信息来源:陆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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