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推动《2025年度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项目协议》落实落地,助力我省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11月13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专班工作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王永康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云凌、杨廷双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韩嘉彬出席并主持会议。
自2023年以来,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黑土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区域旅游发展等方面开展协同立法,取得了丰富的协同立法实践成果。今年9月,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区域协同工作座谈会签署2025年度协同立法项目协议,确定由我省人大常委会牵头,协同修改优化营商环境法规。
王永康说,近年来,东北地区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卓有成效的工作实践激发和强化了制度层面集成创新的需求。及时固化有效工作举措和制度创新成果,解决实践过程中共性问题,以法治为引领,推动东北三省一区优化营商环境一体化制度创新恰逢其时。要通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有效整合法律资源、提升治理效能、协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实现区域高水平合作、推动东北全面振兴提供良法善治保障。
王永康指出,这次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是我省首次牵头开展东北三省一区协同立法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深化认识,深刻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的重要意义,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事关龙江振兴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从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从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战略高度,从更好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全局高度,进一步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目标任务落地落实。
王永康强调,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对区域协同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准确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方向路径,切实将省委工作要求转化为协同立法成果。要巩固改革成果,坚持协同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主动发挥地方法规对改革的引领推动作用,确保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于法有据。要坚持服务深化区域合作、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大局,紧扣东北三省一区党委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区域合作的部署安排,加强法规、政策、标准等方面有效对接,形成协同立法整体工作合力。
王永康要求,要坚持守正创新,牢牢把握优化营商环境协同立法工作重点,深入落实省委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最新要求,将党言党语准确转化为法言法语,扎实做好协调立法工作。要紧跟营商环境建设新要求、新标准,将中央、地方行之有效的政策、经验和做法通过协同立法转化为地方性法规长效机制。要针对问题立法,着力增强刚性约束,确保修改后的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有效解决问题。要坚持凝聚共识和因地制宜,采用专章协同的立法模式,努力解决统一性和差异性问题。要提升合作深度,优化制度对接,做好制度机制层面设计,有效破解区域共性问题。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共同努力,围绕区域协同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的核心关键问题,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模式、立法模式,高质量完成协同立法工作,为推动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作出新贡献!
会上,宣读了2025年度东北三省一区人大常委会协同立法项目协议和优化营商环境协调立法工作方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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