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烟花爆竹日渐热销,
有些不法商户为售卖盈利违规储存、售卖!
2024年12月以来,
平湖已经办理涉烟花爆竹案件15起,
行政处罚20人,
收缴各类烟花爆竹1800余箱!
2024年12月28日,
独山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有人涉嫌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经调查核实后,
民警对该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进行查处,
现场清点烟花爆竹257箱!
经查,
陈某从外省购买该批烟花爆竹,
随后放在朋友刘某的自建房中,
期间陈某以零售的方式售卖烟花40余箱,
非法获利1万余元!
目前,
陈某和刘某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被依法行政拘留,
收缴的烟花爆竹,
已全部安全转移至指定存放销毁点
2024年12月31日,
新埭派出所抓获非法储存烟花嫌疑人冯某,
查获烟花爆竹共计227箱,
冯某出于贩卖目的,
将低价采购的烟花爆竹非法存储在家中,
目前,冯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
1月2日,
新仓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
辖区内有间自建房,
存在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经排查,房内存放有大量烟花爆竹,
且没有任何消防安全设备,
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设想!
据烟花爆竹所有人马某交代,
他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
陆续从外地购买了259箱烟花爆竹,
随后通过在社交平台发布广告进行销售,
涉案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收缴,
目前,案件还在进步一办理中!
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
从业人员必须具备
烟花爆竹从业许可证
公安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
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违法线索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