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思维的挑战与成长
这种方法在应付考试案例题和一般的案例分析时屡试不爽,以至于早已形成思维惰性,在准备写作鉴定式案例分析的过程中,即便知道应该按照鉴定式分析的步骤和顺序分析问题,但也忍不住跳跃思考,为完成作业增加许多阻碍。例如,“猫友案”中某行为人实施伤害行为客观上所能达至的伤害程度与其犯罪计划和行为决意内容不符,并且行为人对实害结果持有故意还是过失心态有多种解释可能。此时很难断言结论应当如何,从结论倒推的思路行不通,跳跃思考的结果只能是“反复横跳”而无益于分析推进。
课程结束后回想几次作业中遇到的困难,与其说来自于案例案情或刑法理论本身,其实更在于强迫自己按照体系性的步骤和顺序分析问题,遵循规范、逻辑的审查流程,以避免思维跳跃和疏漏,由此带来的不适感。改变思维方式的过程,我也渐渐理解到“鉴定式”或许并不仅仅指向一种形式上的案例分析顺序或者模板,更重要的是方法论背后体现出的思考方式,比如从客观到主观紧扣犯罪构成对行为的考察思路、以正犯为核心考虑共犯从属性解决共同犯罪问题的思路等等,层层递进、抽丝剥茧,建立事实与法律之间的联系。
在论辩式研习这周的小组讨论中,郑老师和第9组的各位同学带给了我许多启发,也在思考和探讨中学习了很多新的知识和技能。比如,郑老师在点评我们作业时提到论证“不构成某罪犯罪既遂”和“既不构成某罪犯罪既遂、也不构成犯罪未遂”是两种不同的论证思路;小组讨论时有同学提到辩护思路从案卷或案情中来,但是论证理由则要到案卷外去寻找,除法律相关的文章资料外,各行业的调查报告、公开数据等也是很好的来源;论辩式思路展开时,可以对需要反驳的观点做适当拆分、逐一驳斥,如此更加能够体现论辩交锋,对观点精细打磨,实现论与辩之间的张力与平衡。
比如实务性案例研习阶段用到的案例,内容包括讯问笔录、交易凭证等资料,共有一百多页,要求我们在有限时间内读完读懂,从中提取出法律事实,再运用刚学到的分析方法从辩方立场完成案例分析,并且我们小组分到的案例涉及的罪名是过去学习中没怎么关注过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罪名背后的税法原理也是一知半解的状态。而为了完成这次实务性案例作业,我只用了两天的时间就看完了过去可能一个多月都读不完的文献资料,也对之前财税法课程中学习的税法相关知识有了新的理解。
在实务性案例研习阶段的直播课中,两位律师老师从辩护实务的角度剖析案例,提示了许多平日里在课堂上很少关注但实务工作中较为常见的辩护要点,甚至手把手地教我们如何从冗长的案卷中快速提取有用信息,如何从案卷卷面上有限信息推断了解背后更多的情况,以更好地掌握辩护策略,比如办理贪污受贿类犯罪时案发原因经常会是很好的破题点。
最后,再次感谢本次暑期课程中各位老师牺牲休息时间备课授课的付出,也感谢老师们对我努力完成作业的认可,两次被评为优秀作业而有了这次书写结课感想的机会。通过这次暑期课程的学习和几次作业带来的练习,不仅提高了我的法律理论知识水平,更重要的是,它教会了我如何将这些知识应用于实际的法律实践中,也期待未来法律职业道路中我能够掌握和运用这些技能,更加自信和专业地处理各种复杂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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