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中华传统美德,10月11日,值重阳节到来之际,宿城法院龙河法庭法官前往埠子养老服务中心巡回审理一起典型涉老年人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张某因合同履行不能主张被告陆某返还款项,双方协商未果,故而成讼。庭审中,因为双方对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存在争议,法官悉心调解,但因双方分歧较大,本案并未当庭宣判。庭审后,为进一步达到以案释法的巡回审判效果,提高老年人的法律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本次运用“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方式,既近距离帮助老年人提高了法治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帮助老年人远离诈骗分子,守好老年人的“钱袋子”。
龙河法庭围绕争创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目标,聚焦“一老一小”,不断探索构建适老型审判方式,让老年群体获得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编辑 | 方 远
责编 | 范皓月
审核 | 邹志敏、苗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