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结果的通知》
全文如下: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市林业局于2024年初开展了全市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工作。经鉴定,77株树木符合《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古树认定标准,其中一级保护古树8株、二级保护古树2株、三级保护古树67株。按照《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经市林业局审查确认,现将西安市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建档的成果予以公布。
各有关单位和组织要按照《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要求,加强对已公布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切实落实保护养护责任。全体市民要提高认识,积极参与,认真保护好西安现存的活的历史文化遗产。
附件:西安市古树名木资源补充调查新增古树建档名录
西安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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