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收费!电动自行车充电计费,必须明码标价→
文摘
2024-11-10 07:02
山西
各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加强价格收费自律,切实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各经营单位要按照明码标价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按照市发改委规定的时间节点,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费单独计量,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分别计价。2025年1月1日后,没有按照电费、服务费分开计价标价的,将按照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进行处罚。各单位应当严格落实有关电价政策。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按照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则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充电设施经营单位要充分考虑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确定充电服务费价格。不得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各经营单位要积极开展自查整改,严格依法规范价格收费行为,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及广大消费者的监督。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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