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出台首个《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选拔范围、条件、方式、程序、支持措施和组织管理作出规定。
《办法》明确,面向全省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组织,重点从社会工作一线、直接从事社会工作管理与服务的人员中,选拔政治立场坚定、道德素质优良、业务能力过硬、专业贡献显著、引领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办法》明确,采用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优中选优的方式,严格按照组织推荐、资格审查、评审遴选、结果公示、专项培养、人选确定等选拔程序组织实施,建立动态考核淘汰机制,对培养对象进行量化考核综合评分后确定入选名单。省委社会工作部机关纪委将加强对选拔培养工作的监督。
《办法》明确,对入选人才实施跟踪培养持续赋能,纳入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培训师资管理,按程序推荐为四川省社会工作专家库成员、四川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委员,优先推荐参加国省人才计划申报、表彰奖励、课题申报、进入各类学术组织和政府决策咨询机构,支持优先承接社工服务项目和重点课题研究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