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教育   2024-10-08 22:06   浙江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聚焦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完善青年创新人才发现、选拔、培养机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成长,中国科协启动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试点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的通知》(附件1)和《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要求,为顺利完成我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中国科协依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和高校科协推荐一批具有学术潜力、创新能力的在读博士生入选本计划,依托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进行托举培养,通过组织吸纳、安排学术兼职、支持学术论文发表、提供学术交流平台、资助开展出国(境)访学等方式,促进博士生能力提升。托举期不超过2年。



二、支持对象



    全日制高年级(二年级及以上)在读博士研究生,具有中国国籍、年龄不超过30周岁(按申请年8月31日实足年龄计算),博士所学专业为理学、工学、农学和医学学科门类。



三、系统平台和推荐方式



    (一)系统平台

    本计划依托“智慧科协”平台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支持系统开展工作,系统登录链接:http://kecaihui-tm-zz.cast.org.cn/match-page/qtgc。系统于2024年9月20日8:00开放。

    (二)候选人申报方式

    获得推荐资格的候选人登录支持系统进行账号注册,选择“候选人”角色,在线填写《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博士生专项计划推荐表》并上传有关附件支撑材料(签字页请签署姓名后扫描上传),填写由校科协提供的“推荐码”,完成提交。候选人填报时需选择1-3个全国学会作为意向托举单位。



四、校内推荐有关要求



    (一)我校属于此次试点高校,采取限额推荐方式,理、工、农、医类每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推荐人数不超过2名,经学院推荐至学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6名至省科协。

    (二)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获得学院推荐的博士研究生于10月13日14:00前完成系统申报,并将推荐表(附件3)和学院推荐表(附件4)(Word版、盖章的PDF版和纸质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说明



本计划为入选者提供组织吸纳、学术兼职和学术资助三方面托举服务。中国科协按照累计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的资助标准为入选者提供学术资助。学术资助主要用于入选者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和开展出国(境)交流访学,按“包干制”定额方式,由中国科协统一拨付至入选者导师团队的科研账户。本计划不与其他项目互斥。



六、联系方式



科技处联系人:孙仲春

87609127/667358

sunzhongchun@nbu.edu.cn

研工部联系人:余临倩

87608029/6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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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文来源:科技处、研工部
| 责任编辑:周子渝
| 初审:杨梦程
| 终审:余临倩
| 发布:宁波大学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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