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确保我县人民群众平安、幸福过节。按照尼玛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开展全县低收入群体消费劵发放工作的有关要求。近日,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召开低收入群体消费代金劵发放及有关工作安排部署会,会议由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局长洛桑多吉主持召开,县敬老院、县级社、各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了《尼玛县低收入群体代金券发放方案》,并就如何发放、使用、监督、管理消费代金券提出了要求。要求各乡镇一要严格按照消费代金券编号精准发放至每一位低收入群体手上,确保后续的物资及资金兑现工作顺利开展。二要及时对接各乡镇指定的基层社、“一村一合”、“一乡一社”等商户,督促指导其及时进行物资调配,增加备货量,确保能够满足用货需求。三要加大监管力度,及时与参与活动商家签订合作协议,明确权利义务,督促商家保质保量保价格,维护市场秩序与消费者权益。四要聚焦消费代金券使用管理以及核销情况,把关做好物资以及后续资金兑现工作,严禁出现违规使用代金券、套现、虚假交易等现象。
本次活动旨在扩大内需、促消费、惠民生,让我县低收入群体享受消费补贴的同时,助力健全我县供销合作社网络体系,帮助其引流、圈粉、锁客、提升知名度,实现共赢,共同促进我县消费市场的繁荣。
此次发放的消费代金券总金额183.89万元,活动将于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3月20日举行,消费者可按照要求,在指定商家进行消费。此次发放的消费代金券活动的无畜户、脱贫户、监测户、低保户、集中供养户等低收入群体共3593户,13955人,消费代金券面值分为每户300元(集中供养户),每户400元,每户600元。参加此次活动的企业共计17家,除搬迁乡镇外均为各乡镇基层社。
主审
蒋康康
审编
马全海
编辑
王武谦
来源
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