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11月重点机动车临界审验车辆信息公示

民生   2024-11-06 20:56   新疆  



为加强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理,着力消除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增强广大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现对临界审验车辆信息予以公示。

请以下车辆所有人尽快前往六师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业务。











机动车
















温馨提示:

机动车逾期未审验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一、未按时参加年审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二、未按时年审上道路行驶的车辆予以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三、未参加年检的车辆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需要负全部或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四、未按时参加年审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属于违法行为,可做扣车处理;

五、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机动车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将强制报废。




 编辑:朱   正 
责编:谢   剑
审核:黄   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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