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警方通报!
文摘
2024-11-04 01:00
山东
明知他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仍为他人提供自己个人银行账户
帮助转移资金
从而赚取费用
因涉嫌洗钱犯罪
张某某等7人被抓
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临港经济开发区分局在侦办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期间发现,该犯罪团伙资金交易特别巨大,且有多笔资金流向不明。临港公安分局立即组织专班研判,经过数月侦查和资金研判分析,发现以张某某为首的数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帮助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团伙转移资金,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通过向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团伙提供银行卡走账、代为购买房产转移资产等形式,先后帮助转移资金3亿余元。因涉嫌洗钱犯罪,张某某等7人被抓获归案,现该案已审查起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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