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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EMBER
随着电动车逐渐成为人们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骑行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预防和减少涉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11月3日下午,秦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辅警走进辖区第二中学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宣讲活动。
期间,现场宣讲活动在两个会场同步进行,大队民辅警分别立足学生出行特点和活动规律,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讲解骑乘电动自行车的注意事项,结合“知危险、会避险”主题,重点向广大师生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条例,详细解读了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区别、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的车辆类型、驾驶资格、登记管理方式、办理牌照等内容,引导学生进一步理解“标准电动车”“超标电动车”的概念。同时,通过剖析辖区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分析电动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告诫学生未满16周岁不得骑行电动自行车、骑乘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多人骑乘、不乱停,骑行要走非机动车道,同时在上下学路上要乘坐安全车辆,切勿乘坐黑车、超员车,叮嘱师生们一定要摒弃交通陋习,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出行。最后,宣传民辅警向学生们提出当好交通安全宣传员的倡议,希望同学们把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带回家,并告知学生们不能向家长提不合理要求购买电动自行车用于上学代步,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非法改装,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养成良好骑行、停放充电等习惯,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
此次活动两个会场共有700人参加,发放宣传资料750余份,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提升了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知晓率,提高了学生们“知危险,会避险”的安全防护能力,为构建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和创建平安校园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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