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晚,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到辖区居民吴某报案称,其停在县城某路段的车内现金被盗2800元。接警后,民警火速赶往现场。
经询问,当天18时许,吴某将车停在路边去某饭店吃饭,等吃完饭准备开车回家时,看到车门未锁,检查后发现放在车上的现金不翼而飞。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调取周边监控视频,通过大量走访调查和分析研判,很快锁定辖区的曾某和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曾某迫于压力于9月27日主动前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而刘某在案发后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连夜逃往外地。
10月27日,办案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和分析研判,成功锁定刘某已逃往福建省福州市,并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于城郊某破旧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归案。
到案后,刘某如释重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据其交代,9月26日18时许,其和曾某在县城某桌球厅打球,玩了一会结账时,刘某看着手机上所剩不多的余额,便提议去拉车门搞点钱花,于是两人骑着电动车在县城寻找“目标”。在经过某路段时,他们看到路边一辆高档小轿车反光镜未收起来,怀疑未锁车门。观察了几分钟后,刘某迅速钻入车内寻找财物,曾某则在旁边放风,在盗得2800元现金后,两人迅速逃离现场。因做贼心虚,刘某在之后的一个月内惶恐不安,昼伏夜出,每天担惊受怕,被警方抓获后反而“轻松"了许多。
目前,刘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永丰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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