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陇南市委办公室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陇南市“7·22”洪涝灾害抢险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县依据推荐评选程序、标准和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全县范围内自下而上推选、逐级审核把关,经研究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拟推荐2个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一、先进集体(2个):
西和县应急管理局、西和县自然资源局
二、先进个人(8人):
李文博 西高山镇党委书记
张 延 晒经乡党委书记
魏昌廷 大桥镇党委书记
王江红 西和县气象局局长
赵庭选 西和县水务局副局长
文丰田 西和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巩 杰 西和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马平哇 何坝镇人民政府干部
公示期为2024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西和县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我们将及时受理、核实情况。
联系电话:0939-6691918
通讯地址:西和县汉源镇解放街统办楼4楼
中共西和县委员会
西和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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