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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昕到陕西省榆林市开展调研
11月13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昕到陕西省榆林市开展调研。
上午,张昕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榆林办公区召开座谈会,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矿山安全领域改革听取监管监察部门意见和建议。与会同志坚持实事求是、直面问题、畅所欲言,为破解矿山安全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建言献策;执法处和市、区监管部门参会人员分别作了汇报发言,陕西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巍从矿山智能化工作推进、矿山企业人员培训以及下一步监察工作开展等方面作了发言。张昕与大家进行了充分交流,对陕西局的工作思路表示肯定。
下午,张昕赴陕煤集团曹家滩煤矿,就智能矿山的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在曹家滩煤矿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张昕听取了矿井生产现状以及智能化建设情况的汇报,随后入井现场查看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升井后,张昕对曹家滩煤矿在技术创新、智能化建设、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要树立“零事故”安全生产理念,相信事故可防可控;要把风险管控放在安全管理的首要位置,挺在隐患发生之前;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体制,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动态达标,形成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要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岗位、重点人群的管控,确保管得严、控得住、不出事;要总结现有安全管理经验,积极探索更为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机关有关同志,陕西局领导及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榆林市、榆阳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调研。
为切实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推动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日前,山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对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各煤矿企业要对煤矿水害保持高度警觉,认真落实《两办意见》及我省工作措施、国务院安委会“八条硬措施”及我省实施措施,结合正在开展的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夯实基础保障,健全责任体系,多层次、全方位推进水害防治工作,切实提升煤矿水害预防治理水平。
《通知》要求,要扎实开展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各煤矿企业要按照全面普查、周期实施、分区施策、常态补充的原则进一步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2024年底前,在前期普查工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煤矿实际,聚焦采空区、废弃井筒等重点区域,按照规范查清各类隐蔽致灾因素。对于隐蔽致灾因素未查清、未探明、未治理到位的,不得在影响区域内进行采掘作业。各市县监管部门加强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审查,对于未按时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普查结果缺乏应有实际工程量支撑、普查内容不全、审核把关不严格的,责令推倒重来。要抓紧实施首轮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确保在2025年底前完成。
要持续开展煤矿水害防治帮扶。把水文地质类型复杂、隐蔽致灾因素不清、水害防治基础薄弱和治理工作不到位、老空水害风险隐患严重等煤矿作为重点,与科研院所、专业团队、地勘队伍等专业力量建立长期技术协作服务,逐矿结对组织帮扶。
要不断强化水害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各煤矿企业健全防治体系,强化双防管控,抓实防治措施,配齐配足水害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等,确保应急有力。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各级各相关部门各煤矿企业加强重大水害防治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的推广运用,发挥水害预警监测系统作用,强化在线监测、及时预警、超前防范。
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严格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重点检查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灾害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同时要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持续提高煤矿水害防治水平。
11月5日至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商宜带队监督检查凉山州会东县非煤矿山安全工作。
监督检查组围绕两办《意见》、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八条硬措施”贯彻落实,以贯彻落实“学铁规、明责任、硬落实、保安全”专项活动、“一矿一策一专班”履职和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等为重点,抽查检查了6处矿山、调研了4处矿山,查处矿山企业隐患102条,其中重大隐患27条;检查了县政府及监管部门矿山安全监管工作,提出矿山安全监管问题及建议11条。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召开了意见反馈暨警示教育会,宣讲了近期矿山安全文件出台的背景和重大意义,通报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监督检查组首先肯定了会东县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指出会东县在落实矿山安全“最后一公里”、“一矿一策一专班”工作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外包单位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监督检查组要求:
要持续深入贯彻落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走矿山企业“四化”建设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要全力推进两办《意见》“八条硬措施”“一矿一策一专班”等文件的硬落实,着力解决矿权设置、资源储量、安全保障和发展前景等方面的难题。要坚持规划先行,强化源头管控,根据资源赋存条件、技术经济条件和地质环境等因素,实现“富矿精开”。要各部门主动担当、相互配合、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着力解决不想管、不愿管、不能管的问题。要强化管理团队、配足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现场职工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建立矿山优秀班组,减少“三违”现象。要加强矿山区域性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重大灾害治理,采取“工程防”等手段提升矿井抗风险能力。要在现有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上强化矿山专业救援队伍建设。要做好近期重点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要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对这次发现的隐患一定要整改到位,并且举一反三,从根本上消除隐患。
会东县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16家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总工程师等40余人参会。
甘肃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韩正明到武威调研检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
11月13日至15日,省应急厅党委书记、厅长韩正明到武威市调研检查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问题导向,树牢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各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韩正明一行先后深入民勤县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连古城自然保护区、西湖名城住宅小区,武威海藏湿地公园、有关企业等,就冬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消防安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
韩正明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若干措施》,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8311”工作机制,细化完善县区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规范化管理。要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库使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确保防火物资储得好、调得出、用得上。要因地制宜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制度,系统谋划好相应举措,重点针对设施、人员等薄弱环节,及时查缺补漏,确保森林草原防火万无一失。要全面提升专职消防队伍灭火能力,加强防灭火业务培训,熟练操作使用现有扑火装备器具,积极开展实战演练活动,切实提升专业队伍救援能力。
韩正明要求,要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畅通“生命通道”等行动,严防冬季群死群伤火灾。要广泛宣传火灾隐患识别方法,多途径发布举报渠道。要扎实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和矿山、危化、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群众身边安全风险。近期气温下降很快,要落实落细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预案,确保及时有力应对。
韩正明要求,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和消防制度规定,确保文物古建绝对安全。要加大对寺庙等宗教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对易发生火灾的重要部位以及疏散通道、消防应急通道等逐一进行排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防止事故发生。要积极向寺庙管理人员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督促相关人员深刻认识火灾危害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强化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实操使用培训,持续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火灾应对处置能力。要严格落实文物古建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制度,强化预案管理和应急演练,把消防安全培训、日常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治等作为重点,盯紧看牢燃香、点蜡、烧纸等使用明火行为,以细致细心的工作措施,全面提升宗教场所消防综合能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座谈交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地方政府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意见》的要求,11月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广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井健带队赴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以下简称省资规厅),与海南省资规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副总督察王保汉,就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海南矿山安全源头管控,提升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安全标准等事项进行了座谈交流。
双方就海南省矿产资源规划、探矿权管理、采矿权批复、矿山监管、关闭退出等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对规范采矿权设置、打击矿山“超层越界”等非法违法行为、强化部门之间协调联动等工作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双方一致表示,下一步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以落实两办《意见》和《海南省有关部门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清单》为切入点,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共享信息,推动规范矿权设置,合力推进矿山“三个一批”,以高水平的矿产资源安全保障和服务海南省矿山高质量发展。
广东局矿山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一处等相关处室和海南省资规厅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国际合作和科技发展、执法督察等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