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勤工助学用工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促进勤工助学活动健康、有序开展,充分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推进新时代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十佳勤工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有关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2024学年从事校内勤工助学工作满一学年的在校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一)思想素质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二)工作情况
积极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遵守勤工助学的相关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吃苦耐劳,责任心强,能较为出色地完成任务。
(三)个人品德
自立自强,奋发向上,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可亲、可信、可学的榜样示范作用。
(四)学习情况
学习刻苦认真,能顺利完成学业,2023-2024学年无不合格科目。
三、评选流程
(一)学生申报
学生填写《“十佳勤工助学之星”申请表》,用工单位填写推荐理由并盖章。填写完成后,于11月11日之前,将《申请表》交至第四办公楼二楼210办公室。
(二)初选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申报材料,选取前20名学生进入复选并公示。
公示时间:11月12日、13日
公示平台:河北经贸大学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
(三)复选
复选将采取线上投票+线下答辩的方式。
1、线上投票:“河北经贸大学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将发起为期3天的线上投票,展示进入复选学生的个人事迹。
投票时间:11月15日-11月17日
2、线下答辩:学生就个人风采、励志事迹、勤工助学经历等多方面进行演讲展示,评委进行现场打分。
时间:11月21日(周四)
地点:另行通知。
3、参评学生的最终成绩由线上投票结果和线下答辩成绩两部分构成,计算公式如下:
最终成绩 = 线上投票结果 × 30% + 线下答辩成绩 × 70%
四、表彰奖励
最终成绩排名前10名的学生,授予其“十佳勤工之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十佳勤工之星”可优先选择下学期全校范围内的本学院的勤工助学岗位, 获得“十佳勤工之星”称号的学生,应积极参与学校和学院组织的各项育人活动,进一步宣传勤工助学事迹,弘扬劳动精神,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五、补充说明
1、《申请表》内容应真实可靠,不得虚假填报,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享有对参赛者作品的非商业性质展览和发布的权利。
3、凡提交《申请表》的学生,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次大赛的所有章程。
4、本次赛事解释权归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电话0311-87656574。
学生处
2024年10月31日
编辑 | 田明
排版 | 李佳佳
责编 | 常子佳 卜一然
责审 | 刘家娴 陈畅
终审 | 田明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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