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就在今晚!拒做旁观者,共护“少年的你”

教育   2024-11-22 16:24   山东  

知法学法辨是非

健康成长法相随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是国家发展的根本

法治教育是培养未成年人树立

正确法律意识

法治观念的关键环节

在复杂多样的社会生活环境中

通过法治教育可以让未成年人

更好了解生活基本准则和法律规范

学会拿起法律武器自我保护

要想做个懂法、守法的学生

这份普法指南请收好

01

什么是未成年人?

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02

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不利于其健康成长的下列行为:

1.吸烟、饮酒;

2.多次旷课、逃学;

3.无故夜不归宿、离家出走;

4.沉迷网络;

5.与社会上具有不良习性的人交往,组织或者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

6.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

7.参与赌博、变相赌博,或者参加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

8.阅览、观看或者收听宣扬淫秽、色情、暴力、恐怖、极端等内容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网络信息等;

9.其他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不良行为。

03

未成年人犯哪些罪时应当负刑事责任?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3.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未成年人身边的

案例故事和法律知识

拿起小笔记一起来学习吧


反校园暴力篇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为了更好地
加强法制教育
保护未成年
“以案普法”法治教育片
将于2024年11月22至24日19:30上线播出
欢迎收看


声明
本文来源于沂蒙普法。以上图文,贵在分享,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内容仅为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本文编辑:小机灵儿

责任编辑:林美妮


往期推荐

崩溃!突然确诊!超多人不离手......

一学生晚11点后上厕所被定重大违纪!

新增775例,已进入流行季!






山东教育融媒体传播矩阵

识别二维码,下载App




山东教育发布App | 养教有方App

官网 | 微博 | 抖音 | 快手 | 头条


商务合作:0531-82677371或点此提交

投稿/新闻线索/爆料视频点此提交

一经采用将获得线索奖励


求分享

求点赞

求在看

山东教育电视台
及时权威的教育资讯,排忧解难的教育理念,精彩互动的电视节目 ...... 山东教育电视台,让教育更贴心 !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