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通过初检验收的公告
根据《全区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考场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要求,我支队组织人员对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进行初检验收,现将初检验收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
(二)建设性质:公安机关自建。
(三)建设地点:防城港市防城区G210与X696交叉口正东方向950米左右。
二、验收情况
经初验,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考试场地、车辆配备、设施设备、考试项目、评判要求、音视频监控等符合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1029-2022)、《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1027-2017)、《机动车驾驶人考场使用验收规范》(GA1030-2017)和《 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1026-2022)等相关标准的规定,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初检验收结论为合格。
下一步,拟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申请对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防城大队摩托车驾驶人驾驶技能考场进行符合性验收。
特此公告。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1月22日
来源:防城港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