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前身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1981年4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主要为公安现役部队培养指挥管理和专业技术警官,承担我国维和警察、成建制维和警察防暴队、常备维和警队、驻外警务联络官和外籍警察培训任务,担负公安机关培训工作。2000年,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在学院正式成立。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1997年、2008年、2016年,先后以优异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水平评估、审核评估。2018年9月,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总体部署,经教育部批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转制更名为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同时加挂“公安部国际执法合作学院”和“中国维和警察培训中心”牌子,为公安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服务面向得到进一步拓展。主要面向全国公安机关,培养适应新时代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新型警务人才;面向国家移民管理队伍,培养移民和出入境管理人才;面向公安国际执法安全合作,培养国际执法合作人才和外籍警察;面向联合国维和事业,培养各类维和警务人才;面向社会行业消防队伍,培养消防工程技术和指挥管理类人才;面向国家有关部委和“走出去”的中国企业,培养海外利益保护人才。
学校注册在北京市门头沟区,办学地点在廊坊市安次区和广州市天河区,占地1700余亩。开办7个一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予点和19个本科专业。建有30余个实验室,建成消防与应急救援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级消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海外安全利益研究中心、边境与出入境安全研究中心等10余个国家级、省部级创新平台。建有射击馆、综合训练场、维和模拟训练街区、战术训练基地等实训设施,拥有一大批先进训练装备器材。
学校坚持开放合作,与北京理工大学等60余个单位签署了合作办学协议或建立协同创新中心、研究生工作站;与美国、俄罗斯、法国等国家20余所同类院校或实务部门建立了务实稳定的合作关系。中国消防协会灭火救援技术专业委员会、中国消防协会学术工作委员会等机构和学术组织设在学校。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持续推进创新发展,我校长期招聘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
(一)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二)省(部)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普通高等院校、重点科研院所,以及市(地)级以上党政机关中,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和较高专业水平的在职在编人员(含当年度出站博士后)。其中报考廊坊校区职位的在职在编人员须具有北京市户籍。
(三)应届博士研究生和在职人员应在35周岁以下,报考广州校区的可放宽到40周岁。
具体招录要求、报名程序、职位信息以当年度学校公开招聘公告为准。
按照《中国人民警察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引进人才在落户、经费、住房方面享受如下待遇:
(一)引进人才可落户学校集体户(北京或广州)。
(二)引进人才安家费标准:根据引进人才类称号和业绩成果等标准,为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30-60万元。
(三)提供周转住房或按月发放房租补助。
(四)保障科研活动经费和项目建设经费。
(五)招聘到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均授予人民警察警衔。
学术成果特别突出者,具体待遇可通过登录警察大学官方网站或通过电话、邮件咨询。
有意向报考学校者,可将简历发至我校招聘邮箱,我们将安排专人和您联系。简历模板可到我校官方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一)官方信息发布渠道
学校官方网站:
http://www.cppu.edu.cn;
微信公众号: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二)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西昌路220号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
065000
咨询电话:
王老师:
(0316)2068280
高老师:
(0316)2068272
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三)招聘工作办公室电子信箱
zhaolu@cp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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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沙杰草
审稿:崔加强 张煜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