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警方:不构成寻衅滋事!

职场   2024-09-04 23:50   广东  

近日,在青岛市崂山风景区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引发广泛关注。当时,一名女子驾驶白色越野车逆行插队未果,追尾前方大巴车。该女子下车后迁怒对向正常行驶的司机,连扇对方十几个耳光,致使对方口鼻流血。


8月29日,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通报称,对涉事女子王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事发现场视频截图


9月3日,青岛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称,王某今年38岁,曾从事茶叶店经营、个体运输,目前无固定职业。事发后,她表示悔过,书写《道歉书,并愿意承担医疗费并赔偿损失。


综合案件调查情况,该案系行车纠纷引发,不符合关于寻衅滋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此外,对于王某驾车逆向行驶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对其驾驶证一次记3分。


以下为通报详情——


来源:青岛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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