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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编印《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执勤执法规范用语手册》和《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执勤服务质效提升场景式参考手册》,推进“说理式”“柔性”执法,提升执法质效,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手册》速览
主要包含行政检查、接报案、现场处置、案件查处、突发事件等五大类,26种阶段情形及对应的95项场景执法规范。
场景案例
1
客运标志牌和包车合同:
根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包车应当凭车籍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发的包车客运标志牌,按照约定的时间、起始地、目的地和线路运行,并持有包车合同,不得招揽包车合同外的旅客乘车。
2
车辆合法性:
旅游用车应持有“三证一单一牌”,即:经营许可证、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安全例检合格单和旅游包车线路牌;有完备、有效的车辆保险和乘客座位保险。
3
驾驶员资质:
旅游车辆驾驶员应持有与所驾驶车辆相适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按期参加培训并通过年审。不得强迫旅客乘车、甩客或敲诈旅客。
4
投诉举报:
如发现客运经营者存在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等违规行为,乘客可拨打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十必须”
一、必须在法定职责范围和管辖区域内执法;
二、必须亮证执法;
三、必须使用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和文明用语;
四、必须按照执法规范检查车辆;
五、必须规范使用执法文书;
六、必须按照法定程序执法;
七、必须落实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八、必须纠正违法行为;
九、必须同案同罚;
十、必须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
“十禁令”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禁止无证执法、超越职权执法,禁止不出示执法证件上岗执法。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