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一分险万分!乌兰察布这些货车超载被曝光(二十三)

民生   2024-11-07 18:22   内蒙古  

超载曝光台

案例一
2024年11月2日12时25分许,王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蒙B****9的大型汽车沿化德县G511道路行驶,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未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化德县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驾驶员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案例二

2024年11月2日19时19分许,孙某某驾驶号牌为辽C****9的大型汽车行驶至察右前旗集隆线(准兴高速入口附近)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察右前旗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驾驶员孙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案例三

2024年10月15日03时49分许,王某某驾驶一辆号牌为蒙D****0的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察右中旗国道G335线545公里处,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法律规定,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违法行为。被察右中旗交管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驾驶人王某某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乌兰察布交警提醒 

货运企业要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培训

严格杜绝超载违法行为

货运驾驶人也要

时刻把安全问题放在首位

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确保出行平

来源:乌兰察布市交管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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