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招远市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某小区有人将车堵在小区门口,影响其他住户正常进出。
接到报警后,招远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巡警大队和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该小区入口处有多辆私家车停放,导致初山路部分路段交通堵塞。
经查,因小区内停车问题,违法嫌疑人杨某通过小区业主群纠集郭某、张某等人,将车堵在小区大门口,影响了其他进出小区车辆的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堵塞,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杨某、郭某、张某等3人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至七日的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2、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4、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业主与物业公司产生纠纷时,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调解,协商不成也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或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对采取不合法手段堵门甚至堵塞交通,影响到广大业主权益,甚至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坚持“零容忍”,严格依法严惩!版权声明】:本公众号转载、分享的内容、图文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本公众号删除。精彩文章推荐(阅读请直接点击下方文章标题)
【1】物业管理制度全套表格(word)
【2】迎新年,享优惠!能力+证书=升职!实力+信用(3A评定)=市场!
【3】12月20-21日|成都站 王牌物业经理《抓服务、抓管理、抓风控、抓收费、抓保盘》经典策略与技能提升研修营
【4】一个小动作,电梯门直接爆炸,业主全责,赔偿六万五!物业紧急通知:千万别再这么干了!
【5】我就奇了怪了,你不交物业费的那点底气到底是从哪来的?
【6】小区物业,汛期防范工作部署
【7】业主对物业管理哪些相关信息享有知情权?
【8】三人出电梯被烧伤!物业发布最新《电动车安全停放倡议书》
物业资讯 物业案例 物业新闻
关注物业服务圈更多精彩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