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性质一脉相承
城市地位不断提升
日前经国务院批复的《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大连市城市性质为“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现代海洋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据悉,自1980年大连第一部经国务院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至今,大连城市性质由“港口、工业、旅游城市”“我国北方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跃升为“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城市地位不断提升。
城市性质是城市在一定地区、国家以至更大范围内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发展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担负的主要职能,是城市在国家或地区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及其发展方向。
城市性质由城市主要职能所决定。新中国成立后,历版总体规划所确定的大连市城市性质,呈现出不同时期的大连跟随时代发展,在国家及地区所处的地位、作用和发展方向的延续与变化,内涵日益丰富,外延不断拓展。
1958年,第一部由大连自己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大连城市总体规划(1958—1978年)》诞生,这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大连的第一部城市总体规划。其中,大连的城市性质被定义为“机械、化工为中心的工业城市”。强调工业建设,把城市立足于机械、化工的发展,有效引导了城市的建设。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把党和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大连适应改革开放的要求,制定《大连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年)》,提出大连的城市性质是“港口、工业、旅游城市”。规划提出在位于市东北部的金县马桥子村建设外贸加工区,充分认识城市与港口和工业的密切关系,强调码头和港口工业的建设,实现了城市工业布局北移,同时强调旅游发展,并提出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发展,推动旅游城市建设。
在《大连城市总体规划(1990—2000年)》中,大连的城市性质仍然为“港口、工业、旅游城市”。1979年至1989年,大连市经历了经济和社会发展比较活跃的10年。1984年,国家批准大连为沿海开放城市之一,在沿海经济发展战略承担着东北经济区的窗口作用,这是大连城市发展战略的重大变化。规划在对城市性质不调整的前提下,提出了逐步把大连市建设成为对外开放度高,吸引力和辐射力强、多功能、综合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性城市,同时提出新市区规划,改变大连市的规模和结构,大连市作为东北经济区窗口的功能得到加强。
《大连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定义大连的城市性质为“北方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港口及风景旅游城市”。回顾这个阶段,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WTO),经济进入快速发展期,2003年国家提出“振兴东北”的战略,2009年《辽宁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获得国务院批准,大连市是辽宁沿海经济带中经济规模最大、经济增长速度最快的城市,在东北振兴中起引领作用。规划以全域城镇化为基础,大力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产业结构调整,在发展旅游业的基础上,要求交通运输业、批发零售业、金融业、住宿餐饮等同步做大做强,同时提出工业岸线腾退、新机场选址等重大举措,推动大连建设成为北方沿海重要的中心城市和旅游名城。
随着《大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我市将全面融入国家发展战略,战略谋划城市发展:落实国家安全战略,产业支撑城市功能跃升,推动大连“两先区”建设;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引领辽宁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对标高质量发展要求,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策源中心;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魅力滨海名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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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大连新闻传媒集团记者杜杨楠
图片:雪林
编辑:王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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