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鲁木齐市政府办文件要求,乌鲁木齐市应急管理局、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通过交易平台https://www.xjcec.com/进行火区治理煤炭的阳光竞价销售,竞价销售信息如下:
一、销售编号:XJCEC—J20241382
三、销售内容:
四、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买方需在45日内拉运完毕。买方未按照约定期限拉运货物,视为卖方已完成交货义务。货物的所有权以及货物损毁、灭失、质量下降等风险自拉运期届满第二日起转移至买方,并且卖方有权按照30元/吨/天收取货物保管费用。如果道路或其他客观因素影响装运需延长提货时间,买方须向卖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卖方书面同意后可延长提货时间。
五、付款方式:现汇
六、结算方式:使用煤交中心“疆煤宝系统”直接进行:包括预约派车自动过磅、对账、统计、结算均以本系统的全流程自动化汇算为准,并以此为双方的结算依据。
七、交货方式:自提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采用新疆煤炭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全流程线上化交易。(包括:竞价、合同签订、资金支付环节)
2、因本混煤为火区治理煤,存在较大的质量的波动,买方可参考卖方提供的检验检测报告或自行现场采取。凡参与竞价的买方,视为认可现场的煤炭质量和卖方的要求。
3、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自然日)内在交易平台线上电签合同,线上全额支付煤款,未按规定时间缴纳视为弃标,将全额扣除对应场次竞价保证金。本次竞价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中标方履约完成合同后,且当月结算开票后,方可退还中标方该场次保证金。
4、参加竞价的买卖双方之间的所有权利义务关系,包含煤炭质量、验收标准等与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无关,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
九、参与方式:
十、 竞拍时间:
2024年12月12日中午13点00分—13点10分
(10万吨,热值≥5000)
十一、销售单位: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提煤地址:乌鲁木齐县庙尔沟村六队。
提煤重点提示:运煤路为乌鲁木齐县S103省道直上山至羊圈沟处后随指示牌走(指示牌为新疆城建煤田火区灭火工程项目)。此路段为扩建改造中,有交通管制,各贸易商和司机通过“疆煤宝”小程序进行车辆预约报备,确认后才可通行。
十三、联系人及电话:
1、新疆煤炭交易中心
黄 鑫 18690200001
2、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刘金生 13899870867
新疆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24 年 12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