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 | 天津这个区商品房销售有新规!12月1日起施行!

民生   2024-11-29 22:12   天津  

日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公告,自2024年12月1日起,向蓟州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下放商品房销售许可、商品房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此次向蓟州区住建委下放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房地产领域改革,以改革思维促进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利于蓟州区更好履行房地产市场管理职责,提高行政效率,激发市场活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促进区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依据蓟州区政府申请,按照“成熟一区,下放一区”的原则开展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工作。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办事窗口设立、人员配备和培训考核、系统升级改造、软硬件设备配备等已全部准备到位,同时,市区两级已建立信息沟通和协调机制,确保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相关事项下放蓟州区住建委后,蓟州区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项目可以就近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前期物业管理备案、预测绘成果备案等事项,老百姓也方便就近申请商品房销售许可等事项的信息公开。


据悉,滨海新区于2012年12月1日承接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蓟州区是继滨海新区以后第二个下放商品房销售许可和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等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区。


蓟州区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商品房销售许可等政务服务事项下放后,一定坚持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政策统一、要件统一、程序统一、审核标准统一的原则,确保商品房销售许可审批工作依法依规、高效有序开展。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根据区政府申请及准备情况,稳妥推进改革事项向更多区扩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我市房地产市场繁荣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记者 | 肖荻
编辑 | 顾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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