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行为,有哪些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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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赚5千,罚21万
温馨提示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案例二
看路望风,抓!
温馨提示
●看路望风人员一般指受走私分子雇佣,帮助走私分子逃避执法部门查缉,干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正常执行公务的人员。
●看路望风人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各执法部门正常执法活动的开展,同时也是引发暴力抗法、危害社会安全的潜在隐患。请群众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视,远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按规定处罚。
相关案例
温馨提示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商业性象牙加工销售活动,中国境内所有的象牙及其制品交易都属于违法行为。
●走私任何国家禁止进出口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请勿携带、邮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境。
相关知识
常见的走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有哪些?
相关案例
小李经常出国,每次回国“闺蜜”都让他帮忙带大批化妆品、奢侈品牌箱包,看到“闺蜜”在朋友圈售卖这些化妆品、奢侈品赚不少钱,小李觉得这是个“生财之道”。于是,小李每次从国外回来,都会偷偷从国外购买大量化妆品、奢侈品牌包、手表等物品回国,之后再通过朋友圈售卖,销售牟利。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我国对进境商品区别为货物、物品等不同监管对象,适用不同的管理要求。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进境后不得出售出租。
相关案例二
温馨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个人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邮寄进出境的物品,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
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
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邮运进出口的商业性邮件,应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以下物品禁止邮寄进境!
●仿真武器、弹药及爆炸物品:仿真枪、鞭炮等;
●植物及植物产品类:新鲜水果、新鲜蔬菜、种子、种苗等;
●其他检疫物类: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血液及其制品、动物标本等;
●毒品:冰毒、摇头丸、可卡因、鸦片、大麻等。
温馨提示
●2021年1月1日起,《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
●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
●除以上一些常见的走私罪名外,走私文物、贵重金属、淫秽物品等也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
●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帐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
●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以走私罪和妨害公务罪,依照数罪并罚处罚。
1.互联网举报:
公民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互联网“平安厅”信箱
(http://gdga.gd.gov.cn/jmhd/tzxx)进行举报;可通过腾讯微信客户端,关注“广东反走私”公众号进行举报;也可发送举报材料至广东省打私办电子邮箱(gddsj2019@163.com)进行举报。
2.电话传真举报:
公民可拨打报警电话110,省反走私举报中心电话020-83921044、传真020-83923864,或属地市反走私综治机构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3.来信举报:
公民可写信邮寄至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广东省打私办进行举报。
4.来访举报:
公民可当面前往属地市反走私综治机构或广州市东风东路698号广东省打私办反走私举报中心递交举报材料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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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反走私
编辑:金 良
审核:崔砚泽 周子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