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佳木斯市同江市市场监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月1日起,一批新的电动自行车国标正式实施。近日,同江市城东市场监管所会同城西市场监管所、局质量监督管理股组成部门联合检查小组入户开展了宣贯讲解新国标、签订承诺书、摸底在售电动车标准执行情况等工作,促进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了解并遵守国家标准,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联合小组对全市销售门店、电动自行车修理点等10个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进行全面检查,检查销售门店是否存在非标车售卖以及进货查验制度落实、向消费者宣传等情况,现场部分门店存在不合格产品未返厂、销售台账未及时更新等12个问题,已现场督促销售门店限期整改,并计划择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现问题形成闭环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强化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实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严厉打击违法拼、加、改装电动自行车行为,全面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进销货台账制度,努力提升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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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