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博山区公安分局大桥派出所处罚一起
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案件。
“这都11点了,
还有人在附近放烟花,
让不让人睡觉了……”
12月20日23时许,
大桥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
接警后,民警迅速行动,
立即到达现场安排警力视频追踪。
很快,民警便找到燃放位置,
确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张某等4人。
“我和朋友喝了点酒,
我们想着快过年了,
就想放着玩玩热闹热闹。
没注意地点时间,真是抱歉……”
张某说道。
目前,
张某等4人已被依法处以行政处罚。
禁放区域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
博山区人民政府发布
关于禁燃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
全年禁止燃放
全区禁放区域之外的区域为限放区域。限放时间:农历除夕、农历正月初一、农历正月初五、农历正月十五可以燃放,倡导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其余时间禁止燃放。
市民群众盼碧海蓝天
城市环境盼宁静祥和
博山公安提醒:
请严格遵守烟花爆竹
禁燃限放有关规定
营造宜居生活环境
共创绿色平安家园
责任编辑:徐梦迪
责任审核:王雨萌
新闻热线:0533-535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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