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生态环境、气象部门预测和实况观测,我市已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过程。预计11月11日至14日我市扩散条件较差,将发生中度-重度污染。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决定于11月11日13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三级(黄色)预警(哈污染应急〔2024]17号)。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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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哈尔滨市生态环境局、925记者田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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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张琦 责编:友谅、晓慧 审核:陶然